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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黑龙滩风景区及周边区域控规控建控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2-1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5-00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5-02-17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黑龙滩镇、里仁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  

《黑龙滩风景区及周边区域控规控建控人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  

 

黑龙滩风景区及周边区域控规控建控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黑龙滩风景区及周边区域的规划、建设和发展秩序,现结合实际,就黑龙滩镇大田村、茶山村、铁门社区、金山村、光明村、高枞村和里仁乡白蜡村实施控规控建控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即日起,上述区域内的所有人口原则上只准出、不准进;严格上户、分户办理程序,非正常迁入、分户一律不予办理;暂停一切规划和建设审批;停止所有土地流转审批。  

二、工作安排  

(一)锁定现状。  

由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牵头,县公安局、黑龙滩镇、里仁乡参加,2月20日前全面锁定上述区域的人口、农房、土地流转等现状。  

1.关于人口和户数的锁定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黑龙滩镇派出所、清水镇派出所负责,将该区域人口的户籍资料调出,经户籍民警、派出所所长签字认可,所属乡镇乡镇长、党委书记签字审核后,送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封存备查,同时报县政府备案。  

2.关于农房的锁定工作。由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牵头,黑龙滩镇、里仁乡参加,落实专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分村完成农房影像和电子文档资料(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建筑物和构筑物性质等)的收集、固定,送黑龙滩风景区建设和国土局存档,同时报县政府备案。  

3.关于土地流转的锁定工作。由各工作小组锁定流转情况,形成流转台账(包括业主姓名、联系电话、种养殖内容、承包年限、土地面积等),送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农事局存档,同时报县政府备案。  

(二)严格分户和上户办理。  

1.办理要求。  

(1)关于新生婴儿上户。县公安局要督促、指导黑龙滩镇派出所、清水镇派出所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办理。  

(2)关于婚迁上户。当事人办理时须出具结婚证、迁入社群众代表的签字意见、迁出地政府出具的没有享受过征地补偿安置的证明材料(享受过征地补偿安置的迁入后不得再次享受)。婚迁入的村民与原社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3)关于分户。从即日起,上述区域内所有未成年人不得单独分户;只有一个子女家庭,其子女和父母不得分户;其余正常分户遵从相关规定。  

2.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并提交所在经济社讨论;  

(2)经本经济社群众代表和社长签字同意后,送村(社区)主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  

(3)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后,送所在乡镇乡镇长、党委书记签字同意;  

(4)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送辖区派出所所长签字同意;  

(5)呈送县政府,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和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联系县领导召集相关单位共同会商,通过审议后签字同意;  

(6)辖区派出所户籍民警依法办理。  

3.办理时限。  

实行每月一次集中办理。  

(1)当事人提出上户或分户申请后,所在经济社须在次月6日前完成讨论和初审,通过初审后报送所在村(社区);  

(2)村(社区)12日前完成集体研究复审,通过复审后报送所在乡镇;  

(3)乡镇18日前完成审查,通过审查后报送所在辖区派出所;  

(4)辖区派出所24日前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后集中上报县政府,待县政府领导签批同意后由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结。  

三、加强工作领导  

(一)组建工作机构。  

1.由黑龙滩风景区党工委牵头,成立以黑龙滩风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组长,黑龙滩镇、里仁乡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为副组长,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建设和国土局、财政局、农事局、综合执法大队,黑龙滩镇派出所、清水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区域所涉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黑龙滩风景区及周边区域控规控建控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建设和国土局,负责日常工作。  

2.由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牵头,成立由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黑龙滩镇和里仁乡有关人员组成的黑龙滩风景区及周边区域控规控建综合巡查工作组。  

3.由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负责,督促、指导所涉村(社区)相应成立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社区)主任任副组长,各经济社社长为成员的控规控建巡查小组。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黑龙滩风景区及周边区域控规控建控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上述区域的控规控建控人工作。  

2.黑龙滩风景区及周边区域控规控建综合巡查工作组负责上述区域的规划建设情况巡查、相关记录以及巡查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原则上每天巡查不得少于1次。  

3.各控规控建巡查小组具体负责本村范围内的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巡查发现的乱搭乱建行为,各控规控建巡查小组要立即制止并于当天内报告综合巡查工作组,工作组接报后必须落实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当天内现场核实、调查处理。  

(三)上下联动,确保实效。  

黑龙滩风景区及周边区域控规控建控人工作领导小组要主动加强与县国土规划住建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的沟通衔接,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和巡查情况;县国土规划住建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要将上述区域的控规控建工作纳入巡查重点,并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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