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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5-06-1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5-000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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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程序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根据《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眉事管函〔2015〕25号)精神,定于6月13日至19日开展2015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紧紧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节能有道,节俭有德”活动主题,广泛传播节俭节约和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积极宣传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事迹。组织各公共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常识和生态文明知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引领形成节能低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带动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减排。 

二、活动安排

(一)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要通过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现场会、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生态文化和生态理念宣传教育,普及新能源汽车、生态文明、节能低碳和资源循环利用等知识,积极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抵制过度包装等活动,开展废旧物品回收活动,并引导各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二)“低碳日”体验活动。6月15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各级公共机构要围绕“低碳城市宜居可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和社会民众提高节能低碳意识和从我做起的表率意识,掀起节能减碳活动高潮。同时,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三)节能专栏宣教活动。文林镇、县级各部门于6月12日前,到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办公楼407室)领取节能宣传画并及时在开放场合张贴。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阵地,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广播电视台要利用县城区主要交通道口LED显示屏、仁寿电视台,以节能、节水、节粮等为主题和内容,开辟专栏有针对性地做好节能宣传教育工作。 

(四)“节能公益短信+新媒体宣传推广”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单位要向干部职工发送“节能公益短信”,仁寿电信分公司、仁寿移动分公司、仁寿联通分公司要利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发送“节能公益短信”。同时,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节能宣传推广活动。 

(五)“九州杯四川节能”有奖答题活动。活动期间,省管局将依托《川报观察》客户端APP和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cbgc2014),开展为期7天、每天1期的“九州杯四川节能”有奖答题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与,答对者即有机会获得九州光电节能公司提供的LED节能灯和节能手电筒。 

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计生局要在本系统内组织各学校、医院结合实际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进行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等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专人按要求抓好该项工作,努力扩大宣传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及时报送资料。活动期间,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计生局要每天报送至少1条宣传活动文字(附图片)资料,其他各单位累计报送至少1条相关资料。 

(三)做好活动总结。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及图片资料电子版通过党政网报送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6201571。 

 

仁寿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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