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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2015-08-1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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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仁寿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5日
仁寿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8月15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秦彪的批示,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2015年8月15日至9月30日。 三、检查方式 此次大检查采取由县级领导牵头,乡镇、部门、园区检查的方式进行。县级领导带队检查面不低于30%,乡镇、部门、园区检查生产企业面100%。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煤矿、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地质灾害等领域。 四、县级领导检查分组 第一组:综合督查组 组长:秦彪 牵头:陈德宽(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宋通鑫(县安监局局长) 参加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组:危险化学品、长输管线、重点工业企业组 组长:骆三勇、杨杰 牵头:陈刚(县经信局局长) 联络员:胡树明(县安监局副局长) 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开展安全大检查,并督促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 第三组:煤矿和非煤矿山组 组长:王军、徐孝贵 牵头:宋通鑫(县安监局局长) 联络员:林顺双(县煤监局局长) 参加单位: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 负责对全县所有煤矿及非煤矿山领域生产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并督促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 第四组:水利、防汛、地质灾害组 组长:明宇 牵头:苏海清(县水务局局长) 联络员:曾国建(县安监局党组书记) 参加单位: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国网仁寿县供电公司。 负责对全县各类水库、水利设施、水电站、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下水道、防雷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并督促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 第五组:旅游、道路及水上交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组 组长:杨红兵、李建新 牵头:陈建国(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吴洪波(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联络员:冷鹏程(县安监局总工程师) 参加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安监局、县旅游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重交办、县城市行政执法局、黑龙滩灌区管理处、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三岔湖仁寿景区管委会、县商务局。 负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城乡客运车辆、水上交通安全、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施工、道路隐患、旅游安全及特种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并督促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 第六组:学校、医院、健身场所、城建及城市燃气领域组 组长:黄世文、廖斌 牵头:黄茂良(县住建局局长) 联络员:彭磊(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 参加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计生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规划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房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国网仁寿县供电公司。 负责对全县学校、医院、游泳池等健身场所和设施、在建工地、老旧房屋及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并督促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 第七组:消防、民爆、烟花爆竹及人群密集场所公共安全组 组长:胡波 牵头:高童全(县公安局副政委) 联络员:谭宏春(县安监局纪检组长)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工商质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 负责对全县各大型商场、宾馆、网吧、综合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措施,民爆物品管理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并督促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 第八组:食品、药品行业领域组 组长:徐燕 牵头:陈友岚(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联络员:郭昌泽(县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参加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工商质监局。 负责对全县食品、药品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农村坝坝宴进行安全大检查,并督促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 其余行业领域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工作职责,开展安全大检查,并督促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即日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查出隐患,抓好整改。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即组织本行业系统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等有需要的行业聘请专家进行深入检查,对隐患必须上升到事故处理的高度,逐一消除,严格按照隐患“谁排查,谁监管;谁所有,谁负责;谁投入,谁整改”的原则,督促企业对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五)各检查组每检查一个企业和地点,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做好记录,检查组成员签字,对企业的处理意见由各检查组集体讨论决定,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检查组由牵头部门指派专人于每日17:00时前将当天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县安办,县安办汇总后上报县政府。联系人:何浪英,联系电话:028—36201977,邮箱:*********@qq.com。 (六)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监察局、县安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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