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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2015年“互联网+”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9-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5-000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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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仁寿县2015年“互联网+”重点工作方案》已于2015年9月1日通过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仁寿县2015年“互联网+”重点工作方案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势,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引擎,对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具有重要的战略和重要意义。为加快推动“互联网+”,尽快形成县域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2015年“互联网+”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55号)要求和全省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仁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互联网+”制造(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一)引进优质互联网平台企业,启动“仁寿制造2025”工业4.0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二)积极参与四川省“互联网+制造”云平台建设,鼓励制造企业充分利用云计算服务,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二、“互联网+”农业(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部门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三大平台,初步实现数据整合、交换和共享,确保对蔬菜、水果、兽药、饲料、动物标识、畜禽产品及水产品等进行质量追溯。(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务局)  

(四)开展农业物联网示范,选择1—3个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基地,应用物联网技术对畜牧水产养殖、果蔬大棚生产及农机提排灌等实施精准化作业示范,促进全县传统农业生产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务局、县农机局)  

(五)打造农业生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农业部门、农技专家及农户提供农技推广交流互动、推广服务管理等服务。强化“三农”信息服务,通过12316“三农”服务热线、网站、移动媒体等多种手段,提供及时精准的信息服务和指导,完善和健全60个乡(镇)、村级信息服务站点,有效解决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三、“互联网+”能源(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六)加强能源生产和消费协调匹配,加快智能变电站建设,推进智能电表改造升级,开展智能化电网试点;建立用电全流程检测系统,科学配置电力资源,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电力需求监测管理试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四、“互联网+”金融(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七)融入全省统一的开放式融资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积极运用银行间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拓展融资渠道,筹集经营发展资金,提高融资对接效率和水平,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矛盾。(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发改局、县人民银行)  

(八)全力推进和实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讯通工程”建设,加大ATM机、POS机等自助机具在乡镇的布设力度,加强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应用和支付清算系统建设,推广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支付工具。(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人民银行)  

五、“互联网+”民生服务(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计生局、县住建局)

(九)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快速推进教育信息化,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2015年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积极引入IBM西南云卓越计算中心支持教育信息化工作,实现教师、学生、家长间教育资源共享和教学信息互通。(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十)完成仁寿县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省级数据中心建设,积极与成都四中、七中、九中、金苹果幼儿园等校(园)联络,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推进二职中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师范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所高职院的联合办学,提升仁寿职教档次,着力培养中高级技术人才。(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十一)搭建医疗卫生合作平台,完善网络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在省级网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下设立县级网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在管理体系内设立网络诊断技术服务中心,承担行政区域网络医疗服务管理、指导和集中诊断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  

(十二)开展网络医疗服务试点。通过“健康四川”门户,在县级层面选择1家医院开展网络医疗服务试点。(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  

(十三)建设覆盖全县的健康大数据互联平台,开展健康大数据试点示范,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健康评估、医疗资源预约等服务,依法建设网上药品商城,逐步实现统一门户及移动互联网的APP。(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四)积极指导仁寿低碳智慧新城等开展智慧社区试点。依托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社区便民服务站等平台,实现社区居民“吃、住、行、游、购、娱、健”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和协同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互联网+”电子商务(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十五)大力推进全县企业触网行动计划,力争到2017年,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分别达到50亿元和5亿元以上,其中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以上,建成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十六)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全力做好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仁寿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及流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赶场小站)”上线运营,计划建设400个村级服务站。(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十七)培育电子商务优势平台重点基地。以西南网贸港为载体,为大学毕业生、农民、失业人员等提供办公场所和专业指导等创业所需软硬件设施,以促进小微电商企业集聚群的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七、“互联网+”物流(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十八)充分利用视高园区、文林园区和临港园区的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加快社区网络购物、快递投送场所建设。利用全县“5322”综合交通格局,努力把我县打造成全市全省及西南地区区域电子商务物流枢纽。(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八、“互联网+”交通(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十九)实施仁寿智慧交通项目。以仁寿智慧交通平台为基础,构筑智慧交通基础支撑系统、交通数据资源整合系统、交通行业运行监测系统、交通信息辅助决策系统、公众出行信息发布系统、交通行业应急指挥系统,提供为城市运行、公众出行、领导决策、行业监管、企业运营的五项服务,最终形成标准化与安全保障、信息整合与共享、智慧交通协调推进的三项机制。如建设汽车二级维护监控系统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九、“互联网+”文化(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

(二十)推动仁寿县图书馆、文化馆数字化建设,搭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数字化平台。搭建仁寿特色公共文化创意产品线上平台,实现我县文化产业以传统的自上而下发展模式向企业为主的自下而上发展模式转变。(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十、“互联网+”旅游(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二十一)推进“互联网+”智慧旅游试点示范,开展蝶彩花卉园、文宫“西南第一村”的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建设。加快旅游产品、营销方式、管理手段创新,积极实施黑龙滩、三岔湖、高家大佛等旅游品牌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二十二)制定全县智慧旅游建设规划,优先做好包括旅游专网、景区wifi等基础网络建设,加快票务门禁系统、语音导览、应急指挥中心等相关内容的建设。(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十一、“互联网+”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二十三)建设仁寿县“互联网+”孵化器信息平台。积极搭建“互联网+”孵化器数据交换平台,为孵化器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服务。(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二十四)以文林、视高、临港等园区为主要载体,鼓励社会各界兴办和引进创客工厂、创业咖啡、创意驿站、创意坊等创客空间。到2017年,建设10个以上的示范创客空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十二、“互联网+”政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二十五)加快建设县级政务云平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办事程序,实现“一表申请、一窗进出、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二十六)建成全县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和拓展大数据(信用)服务,突破传统“征信”标准,延伸至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商务消费等领域,扩大运用规模,提升社会信用信息及各项数据的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民银行)  

十三、夯实“互联网+”产业发展基础(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二十七)积极实施“光网仁寿·智慧城市”工程和“宽带乡村”工程,进一步完善我县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推动“三网融合”,完善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覆盖,大力发展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推进无线宽带和光纤入户工程,提高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加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2015年全县“宽带乡村”完成346个行政村(社区)试点工程,建成区域户均宽带渗透率30%以上。2016年全部完成“宽带乡村”村村通工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仁寿电信分公司、仁寿联通分公司、仁寿移动分公司)  

(二十八)建立县级层面“互联网+”协调推进机制,统筹“互联网+”、智慧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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