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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05-2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6-00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6-05-24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仁府办函〔2016〕3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仁寿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6年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仁寿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2016年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对省政府已公布的县级179项行政许可事项、直属部门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及国务院、省下放的5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开展前置条件清理、流程再造和材料简化。(牵头单位: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2.按照创新和改进公共服务的工作要求,编制县、乡镇统一的办事指南。(牵头单位: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3.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4.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再取消或承接一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加快形成并发布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积极推进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清理、规范工作,解决报建手续过多过繁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和基层投资自主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5.完善县、乡镇、园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省、市、县三级投资项目在平台上全面运行,依托平台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6.整合平台,力争单独保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纳入省、市统一的运行平台体系。(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7.按照国家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建成电子信息化交易项目交易平台、行政监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建设。积极对接省级、市级电子化交易平台,与省级、市级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8.按照国务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部署,做好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9.推广使用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系统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实现对技能鉴定的全过程监控,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10.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适时调整偏高的收费标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完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和相关收费基金管理政策。及时公布2016年仁寿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三张目录清单。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执收单位建立和完善收费基金公示制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1.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价费改革新的任务和要求,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版)》规定,继续深入做好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做到目录之外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定价权。落实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三项目录清单”制度,加大对服务性收费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收费主体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巩固清理规范成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2.进一步扩大“三证合一”实施范围,积极探索个体工商户“二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切实构建方便快捷的市场主体准入通道。(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3.探索完善市场主体便捷退出机制,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出台开展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的规定。(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4.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制度,构建信用约束机制,构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信用监管新局面。(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5.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制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16.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加强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制定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7.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完善政策、融资、载体、环境等体制机制,制定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8.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台账管理和审批信息公示制度。(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9.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搭建仁寿县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促进医疗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20.探索行政审批承诺制,选取1—2个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试点,对部分准入条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取得相关职(执)业资格条件后先予准入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21.加强对仁寿县足球协会的指导服务,依托校园足球发展,研究出台《仁寿县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七、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

22.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修订行政权力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分析,提高政府决策和管理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八、深入推进责任清单清理改革

23.健全责任清单制度,在现有清单基础上,建立与行政权力清单相互制约、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新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框架体系。(牵头单位:县委编委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有关部门) 

24.按照清单格式与内容在全省范围内基本统一的要求,开展责任清单调整优化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编委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有关部门) 

九、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5.推进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工作进度。 

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成员单位要细化责任、明确到人、限时完成,并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组要对县级有关单位和乡镇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和重点督办,督查整改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综合组要加强跟踪、督促和协调,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附件:仁寿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仁寿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对省政府已公布县级179项行政许可事项、直属部门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及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5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开展前置条件清理、流程再造和材料简化。 

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县级有关部门 

按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 

按照创新和改进公共服务的工作要求,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 

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县级有关部门 

2016年6月底前完成 

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统统一部署,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相关工作。 

县发改局、县民政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按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 

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再取消或承接一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加快形成并发布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积极推进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清理、规范工作,解决报建手续过多过繁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和基层投资自主权。 

县发改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县政府 

按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 

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推行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的有关要求,在现行部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加快形成并发布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县发改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省、市、县三级投资项目在平台上全面运行,依托平台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县发改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整合平台,力争单独保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纳入省、市统一的运行平台体系。 

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县级有关部门 

2016年6月底前完成 

按照国家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建成电子信息化交易项目交易平台、行政监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建设。积极对接省、市级电子化交易平台,与省、市级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县级有关部门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做好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 

县人社局 

县级有关部门 

按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 

10 

继续推广使用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系统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县人社局 

县级有关部门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1 

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适时调整偏高的收费标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县财政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按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 

12 

清理公布全县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张目录清单。督促和检查相关部门和执收单位建立和完善收费基金公示制度。 

县财政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3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价费改革新的任务和要求,继续深入做好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 

县发改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4 

落实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三项目录清单”制度,加大对服务性收费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收费主体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巩固清理规范成果。 

县发改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5 

探索试点个体工商户“二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切实构建方便快捷的市场主体准入通道。 

县工商质监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按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 

16 

探索完善市场主体便捷退出机制,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出台开展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的规定。 

县工商质监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按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 

17 

初步实现归集各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建立政府部门间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制度。 

县工商质监局 

县级有关部门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8 

建立工商、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及行政权力平台、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县工商质监局 

县级有关部门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9 

初步建立、逐步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县工商质监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0 

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制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县工商质监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1 

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加强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制定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县教育体育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2 

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完善政策、融资、载体、环境等体制机制,制定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制度 

县科技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3 

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台账管理和审批信息公示制度。 

县文广新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4 

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搭建仁寿县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促进医疗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县卫生计生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一期建设 

25 

探索行政审批承诺制,选取1—2个行政许可事项试点,对部分准入条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取得相关职(执)业资格条件后先予准入许可。 

县文广新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6 

加强对仁寿县足球协会的指导服务,依托校园足球发展,研究出台《仁寿县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县教育体育局 

县级有关部门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7 

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动态调整办法。 

县政府法制办 

县监察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8 

修订行权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运行和数据运用。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9 

按照省政府、市政府新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框架体系,建立责任清单动态调整长效机制。 

县委编委办 

县政府法制办、、县级有关部门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30 

开展责任清单调整优化工作。 

县委编委办 

县政府法制办、县级 

有关部门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31 

推进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工作进度。 

县政府法制办 

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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