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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
2016-05-0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6-000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6-05-04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仁府办函〔2016〕27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川办函〔2016〕2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眉府办函〔2016〕34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仁寿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道安委”),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政策性文件及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指导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四)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考核及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责任追究落实。 

(五)调研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发展趋势。总结推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验。 

(六)积极向市政府汇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周边区县实现区域联动,组织对外交流合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秦  彪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主任:胡  波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杨红兵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德宽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宗权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孟  斌 县外宣办副主任 

刘文成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贤友 县民营办主任 

刘文凯 县旅游局副局长 

周尊登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段真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 

吴建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阳兵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果立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蔡志勇 县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成刚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路政大队大队长 

黄道静 县农机局副局长 

罗仕贵 县安监局副局长 

李雪松 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文  刚 县工商质监局纪检组长 

伍建军 县司法局纪检组长 

杨德明 县国资局副局长 

袁  涛 县行政调解中心副主任 

徐  刚 县政府督查室督查督办股股长 

三、工作机构 

县道安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道安办”)设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承担县道安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德宽同志兼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段真龙,县安监局副局长罗仕贵,县农机局副局长黄道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曹怀春,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县路政大队大队长张成刚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道安办维持原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模式。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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