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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 | ||||||||||||||||||
2016-08-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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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办发〔2016〕19号
《仁寿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仁寿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
2016年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第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四川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仁寿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要求,在各镇乡报送的“十三五”期间建卡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县扶贫移民局锁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基础上,编制《仁寿县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 一、搬迁条件及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难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受泥石流、滑坡、洪涝等灾害威胁的且自愿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搬迁规模及分布 2016年,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计划规模1999户、5688人。分布在14个镇乡、152个村,具体如下。 汪洋镇287户780人、龙正镇118户331人、富加镇206户609人、宝飞镇161户454人、满井镇118户261人、北斗镇349户1150人、禄加镇166户506人、文宫镇78户214人、元通乡46户131人、兴盛镇112户322人、里仁乡154户408人、玉龙镇23户95人、青岗乡102户242人、虞丞乡79户185人。 三、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自愿、政府主导的原则。主要采用分散安置方式,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稳增长,去库存及搬迁对象意愿,鼓励有能力自谋职业的贫困户就近购房插花安置,其他贫困户采取村内自建房屋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安置等。 四、建设任务 计划建设住房约1422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来源及承贷规模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投资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建设基金、长期低息贷款和群众自筹等组成。2016年度,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32742.2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550.4万元,承接省级投融资主体项目资本金7004万元(省政府筹集的债务资金416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2844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资金19481.4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706.4万元。 六、资金安排 (一)使用方向。 中央预算内投资、省政府筹集的地方债务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主要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在安置地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能源、乡村道路、耕地建设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用于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 (二)补助标准。 根据四川省《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有关政策》规定,我县对2016年对易地扶贫搬迁标准如下: 村内自建安置,补助3万元/人;对购置农村闲置房安置,补助3万元/人,其余部分作为统筹资金。 就近城镇化安置,贫困户需承诺购房后能自谋职业,解决基本生活需求,凭购房网签合同按政策补助5.7万元/人。 投亲靠友安置,贫困户需与投靠亲友签订入户协议,实行先拆后补,宅基地复耕或生态修复后。投靠农村亲友,补助3万元/人,投靠城镇亲友,补助4万元/人,在签订入户协议后补助50%,一年后补助剩余50%。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指挥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为副指挥长,发改、财政、扶贫移民、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并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组、项目推进组、督查考核组、财务组,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县级有关部门要在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全力,全面落实搬迁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位”制度。乡镇是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要确保措施有力、政策到位。 (二)精心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以党委书记牵头揽总的工作机构,与已成立的扶贫攻坚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做到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合并推进;要监督指导村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安置方式的选择,科学规划安置区(点),落实好安置用地;按照县下达年度计划组织搬迁对象加快建设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协同配合相关部门把好工程质量、住房验收、资金拨付关,协调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和矛盾,负责项目实施信息的上报,项目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同时,做好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等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帮助安置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创业就业,确保安置区稳定。 (三)严格资金管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有关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要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发改、扶贫移民、财政、人行、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十三五”期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由仁寿县铧锐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投融资主体,与四川省国农投资有限管理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严格按《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投资建设。 (四)严格考核督查。将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实施情况纳入扶贫工作考核范围,县政府将组织力量对搬迁对象确定、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分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依据。 附件:1.仁寿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仁寿县农村宅基地复垦协议(样版) 3.仁寿县易地扶贫搬迁自愿投亲靠友入户协议(样版)
附件1 仁寿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秦 彪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商志忠 县委副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县政协主席 明 宇 县委常委 成 员:杨冀林 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纪工委书记、兴盛镇党委书记 毛超英 四川省现代粮食产业仁寿示范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帮福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扶贫移民局局长 黄尚友 县商务局局长 陈德宽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凌 涌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赵宗权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张 瑜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钟超文 县委农工办主任 李志坚 县发改局局长 陈 刚 县经信局局长 郑 燕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继伟 县民政局局长 杨 斌 县财政局局长 代 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李文学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茂良 县住建局局长 杨 毅 县规划局局长 彭德忠 县环保局局长 苏海清 县水务局局长 李 静 县农业局局长 温晓燕 县林业局局长 田 泳 县文广新局局长 雷文忠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袁 兵 县审计局局长 杜 健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胡 蛟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黄碧俊 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谢艳华 县旅游局局长 冯立勋 县人行行长 谭 勇 汪洋镇党委书记 李建伟 龙正镇党委书记 张学军 富加镇党委书记 夏林茂 宝飞镇党委书记 黄 辉 满井镇党委书记 李小兵北斗镇党委书记 胡述明 禄加镇党委书记 沈 永 元通乡党委书记 袁 东 里仁乡党委书记 鲜 兵 青岗乡党委书记 高 洁 虞丞乡党委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由李志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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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doc】 附件【附件3.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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