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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7-1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6-000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6-07-18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仁府办发〔2016〕2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仁寿县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仁寿县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眉山市征兵领导小组会议和眉山市2016年度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破解高素质兵员征集难的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级赋予我县35%的大学生征集任务,力争实现40%目标,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军委国动部指示要求,继续提高征集新兵整体质量,严格控制退兵数量和退兵比例”为总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使命担当,把握关键环节,完善政策措施,创新方法手段,坚决完成征集任务。 

二、组织领导

按照党委管征、政府主导,兵役机关主抓、有关部门协同的组织原则,及时调整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大学生征集工作进行主体协调和宏观指导。县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工作,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2016年征兵工作总体安排

今年征兵工作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7月20日前)。开展征兵宣传发动,组织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调整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全县征兵工作会议,组织体检和政治考核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确认报名和初检初审阶段(7月21日至7月29日)。确认适龄青年网上报名情况,按照先村组、社区后乡镇的顺序组织初检初审,确定到县送站人员情况。 

第三阶段,体检和政治考核阶段(7月30日至8月25日)。全面开展体检工作,根据体检合格情况及时确定和组织政治考核工作。 

第四阶段,审批定兵和交接运输阶段(8月26日至9月30日)。对预定新兵进行张榜公示,按程序组织审批定兵;做好服装发放和新兵交接工作,严密组织新兵运输和安全保障。 

第五阶段,总结收尾阶段(10月1日至11月10日)。做好征兵工作总结和兵员统计,协调到部队回访新兵和退兵工作。 

四、落实奖励激励政策

(一)补助征兵工作经费。鉴于当前征兵任务繁重,征兵工作经费缺口较大,为圆满完成征兵任务,年需补助征兵宣传、到部队回访新兵及退兵、体检医生补助、高校武装部开展征兵工作等经费20万元。补助经费自2016年起纳入县财政预算。 

(二)加大奖励力度。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第1518号)的决定,自2016年起,调整仁寿县入伍大学生(含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一次性入伍奖励标准,按照本科生、专科生分别20000元和16000元标准,发放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奖励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归口发放,县征兵办公室配合,奖励金在新兵入伍后4个月内发放到新兵本人或家长。 

(三)发放交通和生活补助。在四川省内外就读各级各类高校返乡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给予路费补助,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生活补助,经费由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保障。 

(四)建立兵役窗口。为有效落实“一季征兵、四季准备”理念,在县征兵办和各乡镇武装部增设“兵役服务窗口”,均应抽调或聘用1至2名专职兵役服务人员,协助搞好“兵役登记”与“预征对象管理”;落实“全国征兵网”值班制度,搞好兵役政策宣传与解答,对应征大学生提供学籍保留、伴随体检等服务。 

(五)健全考核机制。由县征兵办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征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下发情况通报,促进工作落实。参照2015年大学生征集目标绩效考核标准,对超额完成大学生征集任务的单位在县目标绩效考评中加2分,党管武装得1分;对完成大学生征集任务的单位在县目标绩效考评中加1分,党管武装得1分;对未完成大学生征集任务的单位在县目标绩效考评中扣2分;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大学生征集任务的单位在县目标绩效考评中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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