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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
2016-12-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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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办函〔2016〕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一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和各园区管委会要认真做好2017年节假日值班安排和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假期祥和平安。每个节假日前5日将值班安排通过党政网公文交换系统报县政府办公室(电话:36201212;传真:36201571),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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