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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
2017-09-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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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办发〔2017〕62号
《仁寿县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仁寿县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关口前移,正本清源治理食品安全 (一)扎实推动转型升级。 1.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由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食品加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推行“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由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畜牧兽医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粮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进一步加大食品抽样送检工作。要求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授权人制度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工商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净化土壤、水质。 1.加大对全县水果基地、蔬菜基地、粮食示范园区和工业基地重点区域的土壤环境进行质量监测,准确掌握重金属污染、农药污染和化肥污染情况。(由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粮食局、县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乡镇、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由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和黑龙滩镇负责) 3.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严格按照市上下达给我县的指标任务认真落实。(由县农业局负责) (三)开展农产品安全专项治理。 1.抓好农药、兽药和肥料、饲料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由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集中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药兽药行为。(由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基础,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修定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县公共安全体系,对已制定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结合县情实际不断修定完善,对因干部调整发生人事变化的要及时更新数据并通知新进人员,搞好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价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推进部门间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作用。(由县卫生计生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推行乡镇食安办标准化建设。 2017年底所有片区所按照不少于150平方米、60个乡镇食安办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落实办公场地,并统一标示标牌。每个乡镇食安办安排2—3万元工作经费,落实2名以上的专兼职人员,真正解决有人、有钱、有场地和有设备办事的问题。(由县食安办和各乡镇负责) (三)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1.积极向县财政争取检测资金,进一步扩大食用农产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覆盖面,依法公布抽检信息,落实风险分级监管制度。(由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学校食堂等快检设备的配备,做好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今年将在陵南市场建立标准的快检室,力争到2018年底全县60乡镇都配齐快检设备和人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四)全面完成“三小”(即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贩的简称)的摸底调查和备案登记工作。 对全县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贩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真正做到家底清、情况明。(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乡镇负责) 三、健全体系,确保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一)逐步建立溯源体系。 1.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市场准入机制。(由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粮食、肉类、蔬菜等重点品种溯源工作,各餐饮单位、农村坝坝宴和学校、医院等机关食堂要对购置的所有食材、调味品要进行详细登记、索票索证,做到出了问题有据可查、有源可溯。(由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企业从采购查验、生产过程到销售都要做好有关台账记录,构建食品安全追溯链条。(由县农业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重点围绕学校、大中型餐饮单位、农村坝坝宴、生产企业等领域推行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开展县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店、示范街道创建工作。今年将创建示范乡镇5个、示范店33个、示范街道2个。在陵南、坝达、城北、龙水河等4个市场和国贸、美家好、大富豪等12个超市推行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设立农产品专柜或专销区。树立典型标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引导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四、治理整顿,形成严打严惩高压态势 (一)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以适时召开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为载体,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特别加大同县司法机关的衔接,加大食品安全案件统筹协调力度,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增强打击违法犯罪合力。(由县食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重拳出击查办案件。 1.强化网络监管。适时开展违法信息排查,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由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打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由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分行分类专项整治。 1.大力开展“小灶酒”专项整治。 要求其经营必须做到禁止酒精勾兑、禁止非法添加添加剂、禁止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实行生产区和食宿区分开,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由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开展油烟专项治理。 城区餐饮单位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必须于2017年9月底前全部安装到位;乡镇大中型餐饮单位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必须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部安装到位。未按要求安装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对拒不改正的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许可证。(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县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 将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四有两责”。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抽样检测等专项工作经费投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督查考核,完善责任体系。 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和有关责任部门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因责任不落实、保障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或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责任。(由县监察局、县食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宣传培训,推动社会共治。 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强化对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和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教培训,各级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由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联系人:王树才联系电话:1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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