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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3年“绿化行动”和“绿海明珠”工作情况进行验收的通知 | ||||||||||||||||||
2013-12-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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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办函〔2013〕18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根据仁委办〔2013〕2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2013年“绿化行动”和 “绿海明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3年12月6日—12月20日。 二、验收组织 由县林业局牵头,抽调县委农工办、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组成6个验收组,按照“绿化行动”目标责任书及“绿海明珠”建设2013年推进方案及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表逐项验收。 第一组 组 长:张帮福 成 员:范会容、胡茂超、王 栋 联系人:胡茂超(13990******) 验收单位:县规划局、文宫镇、高家镇、观寺镇、鳌陵乡、古佛乡、板燕乡、中岗乡、向家乡、方家镇、 元通乡 第二组 组 长:杨志刚 成 员:童 睿、曹文忠、夏勇运 联系人:夏勇运(13890******) 验收单位: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管委会、黑龙滩镇、龙正镇、洪峰乡、景贤乡、兆嘉乡、清水镇、里仁乡、兴盛镇、视高镇、虞丞乡 第三组 组 长:邓建国 成 员:宋翔东、赖国文 联系人:赖国文(18990******) 验收单位:汪洋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宝飞镇、汪洋镇、涂家乡、松峰乡、四公乡、促进乡、彰加镇、慈航镇、凤陵乡、钟祥镇 第四组 组 长:陈月英 成 员:黄明忠、王丽霞 联系人:黄明忠(13890******) 验收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中农镇、河口乡、新店乡、板桥乡、禾加镇、双堡乡、识经乡、天峨乡、 禄加镇、曹家乡 第五组 组 长:刘俊英 成 员:刘斌、李小军 联系人:李小军(13990******) 验收单位:县城管执法局、珠嘉乡、青岗乡、曲江乡、 石咀乡、鸭池乡、谢安乡、北斗镇、城堰乡、 玉龙乡、农旺乡 第六组 组 长:杨军河 成 员:辜建军、杨春涛 联系人:辜建军(13890******) 验收单位:文林工业园区管委会、富加工业园区管委会、文林镇、大化镇、宝马乡、龙桥乡、龙马镇、合兴乡、满井镇、始建镇、富加镇、藕塘乡 三、验收内容 (一)绿化行动情况:成片造林、通道绿化和四旁植树情况。 (二)县级部门到联系乡镇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情况。 (三)绿海明珠建设情况:承担“绿海明珠”建设任务的有关单位和乡镇任务完成情况。 四、验收方法 采取自查申报和县级验收相结合,“一听、二查、三看”的办法进行验收。 (一)听汇报。主要是听取被验收单位2013年绿化行动和绿海明珠建设工作情况介绍。 (二)查资料。查看有关文件、材料、档案;了解组织机构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和“绿海明珠”建设的投资情况。 (三)看现场。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情况、效果及生态景观效果等。一是对公路绿化和100亩以上的成片造林情况及成活率进行现场核实。二是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的四旁植树。三是现场核实县级部门的义务植树基地。四是对“绿海明珠”建设实施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五、验收结果的运用 验收结果由县林业局统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县目标办,并将其作为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年终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新造 100亩以上集中成片生态林验收结果,由县林业局统一汇总,按仁委〔2012〕123号文件规定的奖补政策,按程序报批后兑现到乡镇。 六、验收要求 (一)县级各部门及各乡镇在12月上旬前完成“绿化行动”自查后,向县林业局申请验收,没有申请的视为未完成任务不予验收。 (二)各乡镇提前绘制好各村新造 100亩以上的集中成片林的草图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三)检查验收表需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附件:1. 2013年绿化行动造林乡镇自查统计表 2. 2013年县级部门到联系乡镇建立义务植树基地自查验收表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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