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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仁寿县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2013-12-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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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办函〔2013〕17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2〕127号)精神,为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更好地合力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实施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全面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仁寿县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商志忠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方 天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碧俊 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县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仁寿铧锐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骆德君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张明安 县发改局副局长、县物价局局长 魏正彬 县农业局副局长 任仲良 县水务局副局长 彭 文 县审计局副局长 阚兴国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土地储备中心,由黄碧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阚兴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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