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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仁寿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2013-07-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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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办函〔2013〕11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眉府办函〔2013〕8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仁寿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骆三勇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彭少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永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 宏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谢桂林 县委编委办副主任 张明安 县发改局副局长、县物价局局长 沈世祥 县经信局纪检组长 邹智勇 县民政局副局长 闵华清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 锋 县住建局副局长 梁化伟 县规划局副局长 侯寒松 县商务局副局长 罗义勇 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清华 仁寿质监局副局长 倪晓泉 县国税局副局长 骆 勇 县地税局总会计师 唐绪能 国家统计局仁寿调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负责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加快推进,负责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由陈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负责做好与乡镇、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动撤销。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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