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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省级综合示范县艾滋病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03-1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3-00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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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办发〔2013〕2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仁寿县省级综合示范县艾滋病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仁寿县省级综合示范县艾滋病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川办发〔2012〕52号)、《四川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方案》(川重传办发〔2012〕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仁寿县省级综合示范县艾滋病项目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到2015年底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基本遏制。

二、具体目标

(一)综合干预。高危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接受艾滋病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70%以上;95%以上的宾馆、旅店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或设置自动售套机;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美沙酮延伸门诊为70%以上符合条件的成瘾者提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服务。

(二)母婴阻断。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到90%以上。

(三)关怀救助。设置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开展治疗及管理工作;符合治疗标准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规范抗艾滋病病毒治疗比例达到80%以上;100%的艾滋病致孤儿童纳入孤儿保障制度;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感染者和病人纳入低保。

(四)宣传教育和培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包括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15—60岁城镇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和15—49岁妇女达到85%以上;高危行为人群和青少年达到90%以上;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达到95%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各级各部门负责人主动接受艾滋病防治相关知识和政策培训及考核。

三、职能职责

(一)县卫生局(县防艾办)。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大众人群和重点人群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加强重点人群综合干预,增强防治实效;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在病人抗艾滋病病毒治疗、抗机会性感染治疗、随访、药品提供等方面的管理机制,健全监测检测体系,扩大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覆盖面;加强医院的能力建设,提高其艾滋病综合治疗能力,并加强监管,落实其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责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指导成员单位发挥部门优势实施艾滋病综合防治,每年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考核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二)县财政局。按《四川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和省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要求,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艾滋病防控工作的开展,财政预算投入水平要与财政增长幅度相一致。

(三)县公安局。继续依法打击卖淫嫖娼等犯罪行为,强力推动禁毒严打整治,依法打击恶意传播艾滋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卫生部门配合,开展娱乐场所暗娼、吸毒者、羁押人员和流动人口等人群的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和艾滋病抗体筛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社区吸毒者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织警务人员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及职业暴露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四)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县学校在学生中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初中以上学校艾滋病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保证课时落实和教学效果;负责健康教育教师的师资培训,制定统一的教学大纲;指导学校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栏;对全县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指导;把学校艾滋病健康教育纳入教育局对学校年度考核内容;落实因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五)县委党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要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法规政策、综合防治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函授课程。

(六)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每月至少播放2次艾滋病、性病防治综合知识节目,包括公益广告、短片、专题节目等,增强大众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七)县民政局。负责落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

救助政策,对病人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给予解决,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纳入低保。在婚姻登记处显著位置设置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栏,放置宣传材料,加强对婚姻登记人群的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显著位置设立艾滋病综合防治内容的公益广告,放置宣传材料,播放宣传信息等。

(九)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在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设立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广告牌或宣传栏。

(十)县人社局。负责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纳入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务输出服务机构对外出务工人员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十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旅游局。加强校外青少年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督促网吧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张贴禁毒和防艾宣传画,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屏保;督促娱乐场所、宾馆、旅店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或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和安全套。

(十二)县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建筑工地设置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栏,摆放宣传材料,加强对建筑工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十三)县人口计生局。发挥计划生育技术网络的优势作用,向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宣传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落实安全套发

放等干预措施。

(十四)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积极发挥工会、妇联、团委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的作用,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防治工作;结合部门自身特点,继续深入开展“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妇女面对面”、“青春红丝带”等专项健康教育活动,重点做好流动人口、青少年、妇女的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各乡镇政府是艾滋病防治的责任主体,统一领导本辖区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艾滋病防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要把艾滋病防治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议事协调机制。

(二)落实防治措施。按照统筹规划、平等合作、属地活动的原则,由县防艾办牵头,统筹整合全县防治资源进行,建立健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艾滋病防治网络,引导社会组织和社区组织在高危人群宣传教育、行为干预、检测咨询,感染者和病人关怀救助等领域参与艾滋病防治活动。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责任,认真落实艾滋病健康教育、高危人群干预、安全套推广、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等防治措施,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强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治疗、关怀救助,预防二代传播和配偶间传播,减少新发感染、降低病死率,遏制疫情,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应明确职责,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定期开展各类艾滋病防治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艾滋病防治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防保科,安排专人从事日常公共卫生、艾滋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工作,负责本地艾滋病防治宣传服务、病人管理和协助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大众健康素养和知识,把“行为健康、减少疾病”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营造良好防治氛围。

(五)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已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县政府督查室、县艾防办将定期对各乡镇和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工作计划、职责落实、工作进度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影像资料等内容进行督查和考核,将督查和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失误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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