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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18-03-1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8-000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3-13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府办发〔2018〕7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仁寿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仁寿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的机构设置,更加有力地推进交通事业发展,整合设立仁寿县交通运输局(简称“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撤销县重交办,将原县重交办承担的职责全部整合并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县收费公路和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管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码头规划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档案、机要、信访、政务值班、内外接待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挂行政许可股牌子)。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全县交通运输地方性规章草案;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三)交通规划股。 

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地方交通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参与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公路和水路行业的统计及报表工作。 

(四)工程建设管理股。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监督公路、水路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五)养护股。 

指导公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县国、省、县道公路的日常养护、大中修、桥梁维修整治、安保设施、道路抢通保通和灾害处置等工作;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全县道路路产路权监督管理。 

(六)安全和运输监督管理股(挂仁寿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汽车客运站和港口安全保卫工作;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起草交通战备法规草案,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和措施,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县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县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订和实施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县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财会股。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八)人事股(挂党建办公室牌子)。 

负责交通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社会保险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交通系统的干部考核培训、绩效管理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申报交通系统干部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承办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任免事宜;指导行业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老龄等群团工作;协助履行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  

(九)农村公路建设股。 

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扶贫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仁寿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农村公路建设办主任1名(副科级)。核定中层职数9名。 

县纪委派驻纪委书记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按(仁府发〔2015〕4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县重交办管理的3个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划归县交通运输局管理,其职能职责维持不变;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维持现状不变。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委编办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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