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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IV级防汛应急响应和实施地质灾害橙色预警(2级)的紧急通知 | ||||||||||||||||||
2018-07-0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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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关于启动IV级防汛应急响应和实施地质灾害橙色预警(2级)的紧急通知
仁府应急〔2018〕6号
接省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省气象局7月2日16时发布暴雨黄色预警:2日20时—3日20时,盆地大部仍有强降雨天气,其中眉山等市有暴雨(雨量70—100毫米),局部地方有大暴雨(雨量160—220毫米,个别地方将超过250毫米)。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抓好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报预警、临灾应急避险、抢险救灾准备、督导检查、防汛调度等工作,增强居安思危、防微杜渐的忧患意识,保持再战再胜、不胜不休的奋斗精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断加固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短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委书记慕新海同志在省政府办公厅《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研判》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当前全市已进入防汛关键期、灾害多发期,各级各部门务必时刻绷紧防汛和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防汛抗灾责任,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应急值守,突出重点防范、增强抗灾合力,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省、市要求,现决定启动IV级防汛应急响应,同时实施地质灾害橙色预警(2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防汛办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降雨预报及降雨实况,检查群测群防网络运转情况,并及时将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动态上报县委、县政府。其中,雨情、灾害较重的乡镇要及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应急办、防汛办等做好调度指挥,并通报分管联系乡镇领导加强指导,确保人员零伤亡。 (二)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乡镇干部、村组和社区干部在应急响应解除前要全员值守。 (三)各乡镇、园区、部门要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工作,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地段要实行24小时监控,特别要加强对房前屋后斜坡、靠山靠崖、沟口等危险地段排查巡查,发现险情要坚决果断采取预防避让措施,不得心存侥幸、婆婆妈妈,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除转移群众之外的其他抢险工作,夜间开展前要先评估,不能确保抢险人员安全的要慎重,以监控为主,待天明后再开展,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四)电力、交通、通讯等部门对已发生灾害的要迅速抢通,全力保障正常运行。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特别是做好夜间照明、通讯设施等物资准备。 (五)各乡镇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中小学是否停课,并及时通报县教育体育局。 (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全员备勤、服从调度,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仁寿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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