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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医保局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3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眉市医保发〔2022〕28号)
2023-01-04   作者:办公室提供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170/2023-00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1-04
 发布机构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眉山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眉府办发〔2020〕3号)、眉山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下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和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完善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等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等事项转发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2023年1—2月,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6268元/月。财政供养单位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8.3%(含职工医保单位部分6%、生育保险0.3%、职工本人2%);非财政供养单位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8.8%(含职工医保单位部分6%、生育保险0.8%、职工本人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不缴纳生育保险),缴费金额为501.44元/月;单建住院统筹方式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4%(不缴纳生育保险),缴费金额为250.72元/月。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标准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致,缴费比例为2%。

三、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致,缴费比例为2%。

四、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23年度我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为320元/人,补充医疗保险按自然年度进行缴费。

五、其他事项

《眉山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眉府办发〔2020〕3号)将于2023年2月底到期。新管理办法实施后,相关缴费标准另行发文公布。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关于公布2023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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