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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医疗保障局转发《眉山市医保局关于公布2023年7月—2024年6月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 ||||||||||||||||||
2023-06-08 作者:办公室提供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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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省平工资)和《眉山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眉府办规〔2023〕2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7月—2024年6月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2023年7月—2024年6月,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245元/月。财政供养单位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8.3%(含职工医保单位部分6%、生育保险0.3%、职工本人2%);非财政供养单位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8.8%(含职工医保单位部分6%、生育保险0.8%、职工本人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不缴纳生育保险),缴费金额为339.6元/月;单建住院统筹方式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4%(不缴纳生育保险),缴费金额为169.8元/月。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致,缴费比例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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