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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财政局 关于公布眉山市级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 ||||||||||||||||||
| 2025-11-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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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经信发〔2025〕26号 市级各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经信局、财经局,各县(区)经信(科)局、财政局,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经科局、财政局,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四川省级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川经信法规〔2025〕106号)、《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眉市发改价格〔2025〕15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眉山市级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5版)》,现予以公布。 请涉及保证金项目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规定的内容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将根据涉企保证金项目改革发展变化对目录清单实施动态调整,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眉山市级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5版)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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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眉山市级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5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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