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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民政局关于《仁寿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 ||||||||||||||||||
2020-09-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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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19年12月,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养老服务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创新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眉山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各区县及相关单位下达了加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等12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增进老年人福祉,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仁寿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领导指示,县民政局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我县实际,草拟了《仁寿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等19个相关单位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形成《仁寿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扎实开展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探索“1+N”城市养老服务模式,逐步打造10-15分钟服务圈。初步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内容包括六个方面: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强化政策扶持、破除发展障碍、改善服务质量、释放消费潜力。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基本、统筹发展,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的三大原则。三主要目标。到2021年,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60%以上,新增、独立建设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60%以上由社会力量运营;60%及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向居家和社区养老延伸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率不低于60%。四重点任务。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模式。五实施步骤。包括试点启动阶段、分步实施阶段及完善自评阶段三个主要实施步骤。六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由仁寿县养老服务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落实资金保障,建立试点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试点资金;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风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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