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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规局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 ||||||||||||||||||
2021-11-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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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32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临时用地规范管理工作,提高临时用地管理水平。 二、起草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该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正) 3.《土地复垦条例》 4.《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5.《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修正) 6.《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7.《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该规范性文件的过程 经县政府领导指示,我局形成该文件初稿,并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并征求县级各部门(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意见,按照意见修改完善。 三、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于2021年8月12日—8月20日在政府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满未收到公众意见。 (二)征求县级各部门意见情况 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无意见。按照县司法局意见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六条内容:1. 明确临时用地范围;2. 严格临时用地使用条件;3. 规范临时用地审批;4. 合理确定临时用地补偿;5. 严格落实复垦(复耕)责任;6. 强化临时用地监管。制定该文件主要是为了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提高临时用地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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