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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解读《仁寿县村级小微工程工作指南(试行)》 | ||||||||||||||||||
2024-01-2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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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仁寿县财政局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村级小微工程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政府投资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按照县政府安排,我局根据牵头起草了《仁寿县村级小微工程工作指南(试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政府投资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本着节约成本、优化程序、便于实施、强化职责、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原则,结合村级实际情况,确保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高效。我局根据《仁寿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仁农发﹝2022﹞83号)文件精神,参照《政府投资条例》《仁寿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南。 二、起草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该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1.《政府投资条例》 2.《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3.《仁寿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4.《仁寿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仁农发﹝2022﹞83号) (二)起草该规范性文件的过程。县发改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召集相关部门多次研究,牵头起草了《仁寿县村级小微工程工作指南(试行)》。 三、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仁寿县村级小微工程工作指南(试行)》已征求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评中心、成都农交所眉山所仁寿分中心等7个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及27个镇(乡)、街道办意见,所有单位均无意见。2023年12月8日—2024年1月8日在县政府官网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均无意见。2024年1月10日,县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 四、草案主要内容的说明 该办法有十章三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项目确定、确定施工单位、采购过程、新增(变更)工程认定、项目监管、项目验收、结算审核、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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