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 | ||||||||||||||||||
| 2024-08-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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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仁寿县财政局足球即时比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目前,我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牵头部门多,政策存在重复,未形成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措施。根据县领导安排,县农业农村局参考全国其他省市、全省其他市区、全市其他县区对该类行政事项管理和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情况,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召集全县有关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通过充分讨论,反复酝酿,在充分吸收各金融、保险机构现行政策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初稿。在初稿的基础上经与县财政局、国资金融局等县级部门会商讨论并报分管县领导审核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要求,分别征集全县27个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财政局等县级部门(单位)意见,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广泛的意见征求。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后,未收到意见或建议。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共五个部分,一是聚焦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包括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支持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建设、支持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等。二是聚焦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产品服务,包括抓好产品落地落实、稳步推进产品创新,如对流动性资金贷款,银行要推广1至3年期中长期贷款;对固定资产投入贷款,要推广5至20年中长期贷款。三是聚焦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健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服务设施、丰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支持,对投资农业的经营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推荐至县内商业银行贷款的,可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