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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 | ||||||||||||||||||
2024-08-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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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仁寿县财政局足球即时比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目前,我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牵头部门多,政策存在重复,未形成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措施。根据县领导安排,县农业农村局参考全国其他省市、全省其他市区、全市其他县区对该类行政事项管理和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情况,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召集全县有关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通过充分讨论,反复酝酿,在充分吸收各金融、保险机构现行政策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初稿。在初稿的基础上经与县财政局、国资金融局等县级部门会商讨论并报分管县领导审核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要求,分别征集全县27个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财政局等县级部门(单位)意见,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广泛的意见征求。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后,未收到意见或建议。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共五个部分,一是聚焦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包括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支持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建设、支持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等。二是聚焦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产品服务,包括抓好产品落地落实、稳步推进产品创新,如对流动性资金贷款,银行要推广1至3年期中长期贷款;对固定资产投入贷款,要推广5至20年中长期贷款。三是聚焦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健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服务设施、丰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支持,对投资农业的经营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推荐至县内商业银行贷款的,可提供10万元至300万元的农业贷款担保;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可达1000万元。三大主粮和油菜保费分担比例为各级财政补贴75%、农户自缴25%;育肥猪保险各级财政补贴80%、农户自缴20%;柑橘、枇杷、梨、花椒特色经济作物和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各级财政补贴65%、农户自缴35%(以财政部门实际执行比例为准)。强化金融信息共享服务。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生猪种养殖大户执行2%的贷款贴息;对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担保贷款,对于按时还本付息(含展期贷款和周转贷款)执行最高1.5%的贷款贴息;对“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结对帮扶脱贫、监测户贷款予以5%以内据实贴息。四是聚焦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包括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贷款资金监管、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五是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组织领导,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农业分管副县长任召集人,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副召集人,县司法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国资金融局局长任成员,定期调度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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