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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解读《仁寿县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
2023-03-0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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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仁寿县财政局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2月,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眉山市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眉农函〔2022〕114号)。 二、起草过程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领导要求,参照《眉山市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仁寿县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经与仁寿县财政局多次会商,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形成《仁寿县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仁农发〔2023〕12号)。 三、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共五个部分、13条。第一部分总则突出强调设立专项资金的目的和意义。第二部分资金安排筹措明确专项资金来源。第三部分资金使用管理指明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支持内容、支持方式以及相关单位的职能分工。第四部分资金监督管理规范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第五部分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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