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解读《仁寿县村级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 ||||||||||||||||||
2023-02-27 作者: 点击数: | ||||||||||||||||||
|
||||||||||||||||||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村级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21年12月,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明确各地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川农发〔2022〕26号),要求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中共仁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建议书》(仁纪综〔2022〕102号)要求“尽快完善出台全县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办法”。2023年2月,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以上背景,起草印发了《仁寿县村级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仁农发〔2023〕11号)。 二、起草过程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共仁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建议书》(仁纪综〔2022〕102号)要求及县领导批示,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在《仁寿县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试行)》(仁农业〔2010〕129号)及《仁寿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仁财乡〔2016〕9号)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初步形成《仁寿县村级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经县农业农村局多次专题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并征求县级相关部门及镇乡(街道)意见后,形成了《仁寿县村级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七章。《细则》在进一步完善原有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新增明确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哪些事项属重大账务事项,其决策需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明确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哪些情况集体资产价值需进行评估,以及明确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哪些情况不得发生举债行为。具体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重点明确了细则出台的主要依据、适用范围、县级相关部门及镇乡(街道)的主要职责及经济责任审计要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三资”财务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哪些重大财务事项决议应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等; 第二章,会计管理,重点明确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依据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实行“村账乡镇代管”模式,会计基础工作要求:包括账户设置、报账员岗位职责、原始凭证取得、财务公开制度、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等。 第三章,收支管理,重点明确了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要求及范围,以及合理合规组织村级收入的政策及票据管理要求,明确了支出应遵循的原则、规范、审批制度,专项资金支出规范,以及支出报账要求等。 第四章,资产管理,重点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内容,经营方式,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登记管理规范,资产定期清查制度、资产价值需评估的情形及要求,以及村集体资产不得担保抵押的禁止性规定等。 第五章,债务管理,重点明确了债务的主体责任,存量债务管理制度,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发生举债行为的禁止规定事项,举债从事经营性活动需纳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范围,需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以及实行债务责任追究制度等。 第六章,收益分配,重点明确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原则,准确核算收入、支出及可分配收益要求,以及确定收益分配方案的程序,可分配收益分配顺序及分配要求等。 第七章,附则,重点明确了《细则》的有效期。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