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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解读《仁寿县主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实施细则》 | ||||||||||||||||||
2023-05-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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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主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细则》起草背景 目前,仁寿县城区有户外单立柱广告59处(其中公益广告类广告载体8处),灯杆广告1126根,户外LED大屏8处,由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川采悦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管理。根据县委“建好宣传阵地,做大做强主流舆论,争取走在全国、省、市前列”的指示要求,对仁寿县主城区户外广告进行统一的规划、设置和管理,提高城市容貌水平,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二、《细则》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6.《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7.《眉山市主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三、《细则》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细则》融合了县委宣传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融媒体中心的意见和建议,并由以上部门联合发文。 四、《细则》主要内容的说明 《细则》共五章二十条。适用于仁寿县主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的规划、设置及信息和广告发布内容审核管理。有效期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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