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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管理局解读《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
2023-03-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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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结合仁寿县实际,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草拟了《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县民营企业数量庞大,交易活跃,对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起到重要支撑作用。但自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部分民营企业面临停产停业,资金周转困难,一时难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政府予以扶持。为给符合仁寿县产业发展规划,在县内注册登记纳税,市场前景好,诚实守信,依法正常生产经营,具备还款能力的一、二、三产企业(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因短期市场因素,致资金周转困难,将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的企业,提供应急周转资金,帮助其渡过暂时的困难,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该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1.《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眉山市进一步用好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20〕8号),2020年4月15日印发。 (二)起草该规范性文件的过程 1.我局对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的企业代表进行了意见征询,了解其所面临的困难情况,并征求了对临时应急周转资金需求的意见和建议。 2.组织全体股室员工对起草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讨论研究,确定以参考《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眉山市进一步用好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20〕8号)和《仁寿县人民政府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仁府发〔2020〕4号)为基础,草拟了《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初稿)》。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完善后,形成《仁寿县企业临时应急临时周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该《管理办法》根据相关程序已在县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我局分别征求了县级相关部门、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县银保监会、县人民银行等各单位意见,其中县司法局、县审计局提出了修改意见,其余单位均无意见。 四、主要内容 《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共计八部分,主要包括周转资金的使用对象和条件,资金规模,运转周期,使用期限、限额及费用,建立应急会商制度,动态管理,运转程序,监管事项等内容。 (一)使用对象和条件 专项应急周转资金来帮助县内面临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特别是那些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市场前景良好、具备还款能力的企业。此办法适用于一、二、三产业的企业,但不支持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限制和淘汰的产业。 (二)资金规模 应急周转资金规模定为6000万元,并由县财政局划拨至仁寿县志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专门账户进行管理。资金的使用期限和限额分别为:对于地方银行贷款的企业,借用期限不超过20天,非地方银行贷款的企业则为30天,单户企业每次申请使用限额不超过1000万元。此外,明确了使用费用及管理费用的计算方式。 (三)会商监管机制 为确保资金的有效运作,建立了应急周转资金使用的会商制度,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金的申报、受理和使用管理。同时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实行了动态管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持续关注和支持。 企业在申请使用应急周转资金时,需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包括事先获得贷款银行的转续贷意见、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并接受属地审核以及领导小组的会商审批。资金的具体使用则由志诚担保公司负责,并设立了监管措施以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四)使用有效期限 此管理办法自2023年3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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