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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制办关于《仁寿县县级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
2018-05-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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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县级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文件制定背景 参照《眉山市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管理办法》,结合仁寿实际,制定该文件。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二十条。主要包括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咨询论证专家应具备的条件,入库专家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入库专家退出或者取消资格的相关规定,对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经费保障以及文件解释权归属、有效期的规定等内容。 三、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我办就《仁寿县县级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管理办法》的草案向县级各部门、60个乡镇发出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如下: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粮食局、县安监局、县审计局、县农机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农旺镇、钟祥镇、彰加镇、板桥乡、龙马镇、凤陵乡、禾加镇、视高镇、满井镇等28个部门和乡镇均同意此管理办法,其余部门和乡镇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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