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仁寿县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 ||||||||||||||||||
2019-07-18 作者: 点击数: | ||||||||||||||||||
|
||||||||||||||||||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燃气应急救援能力,防止因燃气供应中断、燃气泄漏爆炸、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大面积停气事故,确保全县人民正常、安全用气。在仁寿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总体框架下,依托和发挥城市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和功能,贯彻“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协同应对”的原则,县住建局结合仁寿实际并征求相关县级部门、乡镇意见,起草《仁寿县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二、文件起草过程 按照《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管理的通知》(眉府办函〔2017〕78号)要求,县住建局于2019年5月初草拟《仁寿县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5月中旬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意见,5月底对相关部门回复意见进行协调和修改,6月上旬组织开展了专家论证并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7月初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三、文件主要内容 该《预案》包含总则、指挥部和成员单位的组成及职责、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管管理六个部分。 (一)总则。简述编制目的和依据,并对照住建部《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燃气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明确事故分级。 (二)指挥部和成员单位的组成及职责。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任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和县住建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的仁寿县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同时按照专家意见,增设由城镇燃气企业的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理专家工作组,提供咨询建议以及技术支持。 (三)预警预防机制。建立政府部门、燃气供应单位、用户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搜集、分析各种信息,并相互传递与研究分析。实现实时监测本区供气动态以及预测燃气资源安全供应情况。明确预警的工作要求、程序、部门和落实预警的监督管理措施,适时发布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事故分级的预警信息。 (四)应急处置。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强化与毗邻区县的沟通与协作,建立突发燃气事故信息通报、协调处置渠道。对发生事故后的先期处置、应急响应、现场指挥与协调、信息共享和处理、信息发布、应急结束及后期处置整个流程予以明晰。 (五)应急保障。对信息与通信保障、队伍保障、物资保障、治安保障、经费保障、技术支撑等提供相应的制度支撑。 (六)监督管理。加强和扩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和覆盖面,提高群众安全用气和应急防护的意识与能力,同时县人民政府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城镇燃气行业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并确保应急抢修队伍始终处在预警状态。对参与应急处置中做出贡献和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