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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民政局关于《仁寿县殡葬改革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政策解读 | ||||||||||||||||||
2019-07-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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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殡葬改革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域推行绿色殡葬、文明殡葬、惠民殡葬,我局代县政府草拟了《仁寿县殡葬改革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 (一)基本情况。 我县幅员面积2606平方公里,辖37个镇23个乡、456个村、162个社区,户籍人口154万人。其中,全部为火化区的乡镇38个,全部为土葬区的乡镇12个,既有火化区又有土葬区的乡镇10个。全县现有的殡葬服务设施,仅有县殡仪馆和社会经营性公墓飞泉山公墓(包括虞丞墓区);因项目拆迁等历史原因,我县这些年来逐渐形成了文宫、珠嘉、观寺、清水、黑龙滩、视高等6座拆迁零散墓集中安置点。此外,近年来,我县火化率和公墓安葬率低、缺乏公益性公墓、违规乱建大墓和“活人墓”、丧葬用品市场不规范、未经批准擅自建公墓等乱象急需得到整治。 (二)制定理由。 2018年,民政部等16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要求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眉山市被定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市,市民政局印发了《足球即时比分眉山市推进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有关材料的通知》(眉市民发〔2018〕26号),指出全市“殡葬改革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期待需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要求各区县高度重视,大力推动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同时,市民政局还印发了《足球即时比分<眉山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市民发〔2018〕36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执法监管责任,推动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9年,市政府办印发了《足球即时比分<眉山市殡葬改革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眉府办函〔2019〕26号),对我县明确提出“通过三年努力,到2021年底,全县火化率达70%以上,乡村公益性公墓覆盖100%行政村,公墓安葬率达60%以上”的目标任务要求。 二、起草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第三十六条“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十三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三条 禁止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 第三十八条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或者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者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印刷品以及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在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六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7.《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 8.国家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 9.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 11.民政部等16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 12.眉山市民政局《足球即时比分眉山市推进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有关材料的通知》(眉市民发〔2018〕26号)。 13.眉山市民政局《足球即时比分<眉山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市民发〔2018〕36号)。 1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眉山市殡葬改革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眉府办函〔2019〕26号)。 (二)起草过程 。 根据市、县殡葬改革工作相关要求,县民政局起草了本方案的初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议后,以县政府名义发布。 三、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本计划草案征求了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信访局、仁寿生态环境局、国网仁寿供电公司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方案。 四、草案的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稳妥推进火化区的调整,提高全县火化率 。 将全县12个土葬区乡镇和10个既有土葬区又有火葬区的乡镇申报调整为火葬区,努力提高全县火化率。通过三年努力,2019年全县火化率达到35%以上,2020年全县火化率达到50%,2021年全县火化率达到70%以上。 (二)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 2019年在汪洋、宝飞、北斗、禾加、曲江、青岗等6个乡镇分别建设1座乡村公益性公墓;2020年规划建设10座乡村公益性公墓;2021年底,乡村公益性公墓要覆盖100%行政村。 (三)强力整治殡葬领域乱象 。 1.开展重点区域零散坟墓治理。在2020年前,通过拆平迁埋、绿植遮挡、生态改造等方式,限期完成重点区域内零散墓整治任务。实现“不见坟头见绿化”的目标。 2.开展丧葬用品市场治理。对全县无证生产、经营丧葬用品、制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制售棺木、租售冰棺、非法遗体运输、从事封建迷信丧葬服务的行为进行整治,规范全县丧葬用品市场环境。 3.开展拆迁零散墓集中安置点治理。对珠嘉镇、黑龙滩镇、文宫镇、观寺镇、清水镇、视高镇等6个拆迁零散墓集中安置点进行处置。 (四)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积极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进一步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制度。 (五)完善绿色惠民殡葬政策 。 把绿色惠民殡葬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全县惠民殡葬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 (六)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培育、推广传统方式与文明简约环保相结合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逐步转变群众丧葬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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