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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关于《仁寿县“人才绿卡”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的政策解读 | ||||||||||||||||||
2018-11-0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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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17年12月,市委召开全市人才工作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和《“眉山优才工程”实施方案》,对全市人才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市级各部门相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办法。2018年1月,县十三届三次党代会提出“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鼓励柔性引进人才战略,不求所有,但求所得。搭建人才干事创业平台,让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2018年4月,我县根据市人才工作安排部署出台《“仁寿育才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县人才工作任务。2018年5月,召开全县人才工作会议,细化了“育才工程”任务,根据会议安排和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全县人才工作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才生态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由各牵头单位拟定出台“育才工程”相关配套政策。 二、起草过程 2018年4月,市政府办印发了《天府眉山高端人才项目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眉山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县人才办赓即会商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等牵头单位,对市人才配套政策进行研习并着手起草我县相关配套人才政策。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等牵头单位按照“育才工程”责任分工,起草了相关配套政策,并经多次修改完善;9月17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统一发函至县级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经收集整理共11条修改意见。在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等牵头单位对部分建设性意见进行了采纳,形成修改意见稿,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2次。 最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11月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仁寿“人才绿卡”管理办法》 为吸引和集聚成长型中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支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育才工程”制定本办法。办法将人才划分为A、B、C三类,并对认定标准进行了规定;“人才绿卡”可按持卡类型分别享受交通、住宿、旅游、医疗、政策、户籍、金融、教育、就业、职称、科研、住房等十二种类型的服务及优惠;在程序上对“绿卡”申请、管理、使用和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二)《仁寿县关于支持企业自主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 本《办法》是在《仁寿县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仁寿县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和认定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发展趋势制定的。《办法》对高层次人才的申报和认定、企业人才引进方式、支持政策及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企业引进分为刚性和柔性两种引进方式,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从薪金进入成本核算、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一次性奖励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在奖励政策上均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办法》对企业和高层人才的管理服务也从管理服务、资金监管两方面作出了规定。 (三)《仁寿县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本《办法》是我县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县创新创业环境,根据“育才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主要是用于补贴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办法》明确了从人才公寓、租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优惠三个方面给予高层次人才生活保障;对高层次人才按层次在县域内购房给予8—100万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层次给予400—3000元每月的生活补贴。同时,办法规定了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安家保障政策的条件及申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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