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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仁寿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版)》的文件解读 | ||||||||||||||||||
2020-05-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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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版)》的通知 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局代县人民政府草拟了《仁寿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 随着仁寿县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和新问题,原有《仁寿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已不能完全适应我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需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2月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对于眉山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的总体要求,我县城市规划工作坚持“融入大成都、接轨大都市”,全力推进成眉同城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和品味。根据《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年版)》的发行,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完成《仁寿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版)》。 二、起草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该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年版)》(眉府函〔2019〕112号) (二)起草该规范性文件的过程 经过组织调研、实施评估、多次专题研究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仁寿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版)》于2020年1月21日通过了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于2020年2月11日通过仁寿县第三届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按照规委会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0年2月14日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 三、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于2020年2月14日—3月14日在政府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满未收到公众意见。 (二)征求县级各部门意见情况 1.无意见的情况: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无意见。 2.达成一致修改意见情况: 县司法局建议参照《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年版)》修改完善,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要求,补充起草说明,补充专家论证会议纪要。 四、草案主要内容的说明 《仁寿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版)》共分十四章,一百三十二条。本次修订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基本原则,重点在建设公园城市、品质城市和提升城市景观、优化指标搭配、完善配套设施、加强风貌管控等方面进行调整,对“容积率指标控制”、“建筑日照要求”、“停车位、幼儿园、社区用房、养老服务设施、菜市场等配套设施配建标准”、“建筑设计管理”、“城市风貌控制”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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