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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档案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仁寿县档案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完成。内容包括工作概述、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仁寿县人民政府网站(www.rs.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仁寿县档案局联系(地址:仁寿县仁寿大道二段5号;邮编:620500;联系电话:028-36201163)。
一、工作概述
2018年,仁寿县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档案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以平台为抓手,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吴俊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日常工作,曾娟同志为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局党支部会议、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政务信息公开12次,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员培训4次。
(二)突出重点,加强档案便民服务信息公开。通过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仁寿县档案局(馆)介绍、馆藏指南、部门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接收办理工作任务。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LED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群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仁寿县档案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表》,明确各股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目标任务。完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规范信息采集整理、上网审签、上网发布等工作流程,凡是公开的信息须经相关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方能发布。建立健全考核评估、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2018年,全局未出现一起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仁寿县档案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部门动态125条,通过利用大厅LED触摸屏公开民国档案目录信息350条。
(二)其他信息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依法申请公开的信息,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8年,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细化。
今后,我局将继续贯彻政务公开的担当,进一步加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力度,具体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多形式的培训交流,进行信息公开审查、依申请受理、网络技术等多方面的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继续充实政府信息继续梳理,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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