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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2016年03月10日    来源:

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完成。内容包括工作概述、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仁寿县人民政府网站(www.rs.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仁寿县文林镇文林路380号;邮编:620500;联系电话:028-36201412;电子邮箱:********@163.com)。 

一、工作概述    

2015年,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进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信息公开数量质量。2015年,按照县政府信息中心制定的《仁寿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确定1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定《县经信局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组织信息公开相关人员上网接受专题培训,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会,主动公开和重点信息公开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

(二)严格制度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2015年,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仁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仁寿县人民政府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县经信局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开展工作。通过定期搜集并发布股室动态、总结等信息,对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未达到要求的股室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年终进行绩效测评等方式,有效推动本单位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三)开展行权上网,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力度。2015年,县经信局将行政许可(含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7项行政权力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了新一轮整合、增加、取消,并全部录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大厅将各行政权力的办件状态、统计、查询功能等面向大众,上网运行接受群众监督。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信息116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或系统专业网站公开43条,通过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40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各级媒体、新闻发布会、公告栏等形式公开13条,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进行政策解读20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全年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条,已办结申请数量1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载体建设情况。2015年,新开通信息公开专栏1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好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多数股室业务繁忙,且基本上没有专门的信息报送人员,兼职人员分身乏术,上报信息数量不够多;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不够好,个别股室上报的公开信息只涉及工作计划、总结和动态,含金量不高;三是上报信息的热情不高,虽然加大了对信息公开的考核力度,但依然有很多有价值的信息被忽略,未及时上报给信息公开管理员,主观上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是其根本原因。    

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加强管理、强化学习、增强交流、健全机构,保障财力,确保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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