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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岗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中岗乡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编制完成,内容包括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中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岗乡富兴街99号,邮编:620572,电话:36850001)。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加强制度完善和落实,及时准确地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力地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乡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配备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编写和发布,具体抓好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及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了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民意征求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公众参与度,保障公众权益。
(三)多元化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我乡没有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受到一定的制约,故在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媒体积极公开信息的同时,充分利用LED大屏、信息公示栏、标语等形式公开信息,让群众方便获取信息。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信息154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94条,重要会议信息7条,便民服务信息32条,其他信息21条;2015年发放宣传手册、资料1.5万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乡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及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为此,我乡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广泛征求民意,保证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便于查阅。
(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要求,每月足额上传信息条数;探索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推进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
(三)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为做好我乡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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