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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关于征求《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2022年12月01日    来源:仁寿县国资金融局

为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依据市上相关政策,县国资金融局会同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拟定了《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由于受疫情影响,致使部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时间较为紧急,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或者电话反馈。联系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479号仁寿发展大厦B栋7楼(县国资金融局)。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28-36229115。

附件: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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