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工作手册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权益类
(二)政策类型:其他稳经济政策
(三)发布层级:仁寿县
(四)执行层级:仁寿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辖区内相关部门
(五)适用地区:仁寿县
(六)有效期:2023年3月22日至2028年3月22日
(七)支持对象:仁寿县符合仁寿县产业发展规划,在县内注册登记纳税,市场前景好,诚实守信,依法正常生产经营,具备还款能力的一、二、三产企业(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因短期市场因素,致资金周转困难,将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的,可申请应急周转资金。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限制和淘汰的产业不予支持。
(八)申报条件:企业在县内相关银行的贷款转贷、提前还款续贷等符合条件的,经贷款银行审核同意达到用信条件并出具续贷、转贷意见。
(九)申报时限:企业贷款到期前30个以上工作日申报
(十)兑现标准:企业申请转续贷必须事先获得贷款银行或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审核同意,并取得针对即将到期的单笔贷款的转续贷正式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企业持《意见》、《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使用应急周转资金的申请。
(十一)兑现方式:其他
(十二)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三)受理部门(单位):惠企政策服务专窗、仁寿县志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办理部门(单位)及咨询电话:仁寿县志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风控部19982661600
(十五)政策依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眉山市进一步用好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20〕8号)
二、受理标准及审查要点
(一)受理标准:
完整填报《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申请表》,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县领导审核同意。
(二)审查要点:
按照仁寿县应急临时周转资金申请资料清单审查其提供的资料。
(三)样本样表(详见附件):
三、兑现流程图
申兑指南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权益类
(二)政策类型:其他稳经济政策
(三)执行层级:仁寿县
(四)适用地区:仁寿县
(五)有效期:2023年3月22日至2028年3月22日
(六)申请对象:仁寿县符合仁寿县产业发展规划,在县内注册登记纳税,市场前景好,诚实守信,依法正常生产经营,具备还款能力的一、二、三产企业(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因短期市场因素,致资金周转困难,将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的,可申请应急周转资金。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限制和淘汰的产业不予支持。
(七)申报条件:企业在县内相关银行的贷款转贷、提前还款续贷等符合条件的,经贷款银行审核同意达到用信条件并出具续贷、转贷意见。
(八)申报时效:企业贷款到期前30个以上工作日申报
(九)兑现标准:企业申请转续贷必须事先获得贷款银行或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审核同意,并取得针对即将到期的单笔贷款的转续贷正式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企业持《意见》、《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使用应急周转资金的申请。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627513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二段47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申请材料
详情咨询仁寿县志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风控部19982661600
政策解读
问: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
答: 仁寿县内诚实守信,依法正常生产经营,具备还款能力的一、二、三产企业(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问:应急临时周转资金可以使用多久?
答:在仁寿境内的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贷款使用的,其资金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天。在其他银行业机构贷款的企业,其资金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资金使用期限可顺延。
问:使用应急临时周转资金有哪些费用?
答:只按实际使用天数收取利息外,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问:使用应急临时周转资金利率是多少,怎么计算?
答:在规定期限内,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上月市场利率(LPR一年期)上浮30%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收资金使用费。
问:不能按时归还应急临时周转资金受到的处罚?
答:企业借用应急临时周转资金期满未还,从期满次日起按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上月市场利率(LPR一年期)的2倍收取资金使用费,同时按司法程序依法追还,并限制再次申请使用该应急周转资金。
政策内容 |
为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特设立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以下简称“应急周转资金”),并参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眉山市进一步用好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20〕8号)的规定,结合仁寿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使用对象和条件 (一)使用对象。符合仁寿县产业发展规划,在县内注册登记纳税,市场前景好,诚实守信,依法正常生产经营,具备还款能力的一、二、三产企业(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因短期市场因素,致资金周转困难,将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的,可申请应急周转资金。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限制和淘汰的产业不予支持。 (二)使用条件。企业在县内相关银行的贷款转贷、提前还款续贷等符合条件的,经贷款银行审核同意达到用信条件并出具续贷、转贷意见。 二、资金规模 应急周转资金规模为6000万元,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到位。由县财政局划拨给仁寿县志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志诚担保公司”)设立的应急周转资金账户,进行专户管理,确保封闭运行。 三、运转周期 应急周转资金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开始运行,运行期5年。 四、使用期限、限额及费用 (一)使用期限:在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贷款的企业,其资金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天;在其他银行业机构贷款的企业,其资金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资金使用期限可顺延。 (二)使用限额:单户企业申请使用限额原则上每次不超过1000万元。 (三)使用费用:在规定期限内,由志诚担保公司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上月市场利率(LPR一年期)上浮30%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收资金使用费。企业借用应急周转资金期满未还,从期满次日起按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上月市场利率(LPR一年期)的2倍收取资金使用费,同时按司法程序依法追还,并限制再次申请使用该应急周转资金。 |
政策出处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眉山市进一步用好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20〕8号) |
案 例 |
xx公司有一笔100万元贷款于2024年3月27日到期,因流动资金紧张,申请使用应急周转资金周转。该企业于2024年3月8日向应急周转资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经办人员负责审查企业经营情况、征信情况及资料准备情况,企业再将续贷承诺书交与贷款银行签字并盖章。待资料准备齐后,交于经办人员进行二次核查,并出具相关调查报告后,再由企业向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县国资金融局、县财政局送签,再交于经办人员检查相关资料,最后由经办人员送县政府签字盖章。贷款到期前和企业签订应急周转资金使用协议后,再由应急周转资金专户转入企业还款账户还款,银行出具还款进账单交于经办人员,待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后,贷款银行直接将贷款转入应急周转资金专户。企业再按当月一年期lpr上浮30%按使用天数计算支付利息383元转入应急周转资金专户。通过企业应急周转资金,为企业发展及资金周转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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