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1年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
2022-04-12 作者: 点击数: | ||||||||||||||||||
|
||||||||||||||||||
仁府函〔2022〕22号
202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强化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守住了疫情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21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县公安局等29个先进集体和曾玉等3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一、先进集体(29个) (一)县级部门(10个):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 (二)乡镇(街道)(10个):文林街道办事处、普宁街道办事处、汪洋镇人民政府、满井镇人民政府、钟祥镇人民政府、宝飞镇人民政府、谢安镇人民政府、禄加镇人民政府、板桥镇人民政府、慈航镇人民政府。 (三)先进企业(9个):仁寿锦苑京川烤鸭店、仁寿沙子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仁寿县双天酒家有限公司、四川五谷源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壹莲居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家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小优之家孕婴生活馆汇金店、仁寿县文林镇婴爱有家孕婴用品店、仁寿熙丰大药房坝达店。 二、先进个人(30人) (一)县级部门(15人):曾玉(县委统战部),宋云(县农业农村局),杨艳(县疾控中心),张洁(县教育和体育局),张团委(县公安局),张丽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钟致清(县检察院),王冠(县经信局),唐莉(县司法局),梁娟、汪旭利(县融媒体中心),毛攀、李情、黄利军、张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乡镇(街道)(15人):姜昆(怀仁街道办事处)、李建兵(文宫镇人民政府)、骆俊霖(富加镇人民政府)、杨林(禾加镇人民政府)、叶家胜(始建镇人民政府)、曹国光(曹家镇人民政府)、徐良(大化镇人民政府)、陈宇佳(宝马镇人民政府)、方艳(珠嘉镇人民政府)、祝崇杰(黑龙滩镇人民政府)、辜良刚(彰加镇人民政府)、黄兵(新店镇人民政府)、周艳芬(龙正镇人民政府)、王一帆(方家镇人民政府)、郭戌(青岗乡人民政府)。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勤勉实干的工作作风,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典型学习,坚持“四个最严”,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9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