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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足球即时比分《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2022-07-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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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发〔2022〕9号
《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4日 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创新推动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立足残疾人事业新的历史方位,现就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发展理念,围绕县委“12345”发展战略,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立自强相结合,兜底线提高线,补短板增供给,转作风聚合力,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完善残疾人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残疾人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及时把有返贫风险的残疾人按程序纳入监测,整合各类资源,制定一对一的帮扶措施,开展多元化帮扶。扶持残疾人参与乡村富民产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各乡镇(街道)(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残疾人证办理实现应办尽办,困难残疾人评残免费。继续将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范围。2022年起,由政府出资建立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扩大至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按规定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完善残疾人紧急救助制度,提高救助覆盖面。〔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医保局、各乡镇(街道)〕 (三)完善社会福利政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在2020年标准基础上,到2025年分三阶段调整,每次提高20元。生活补贴范围逐步扩大至低收入家庭残疾人,护理补贴逐步覆盖至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各级公办养老(福利)机构应收纳符合条件的残疾老人和60岁以下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失能残疾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四)构建托养和照护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充分利用养老机构、福利设施和国有闲置资产,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体系,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基本康复、辅助性就业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着力提升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 (五)健全就业支持体系。大力开发残疾人岗位,适当放宽招考条件,开展定向招录招聘。到2025年,在有空编情况下,编制在50人以上的党政机关和编制在67人以上的事业单位以及编制在100人以上的县属国企必须定向招录招聘1名残疾人。发挥助残就业创业公益联盟资源平台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国资金融局、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 (六)全面提升职业素质。采取线上线下等模式,因地制宜为残疾人提供按摩、编织、种植、养殖、电商等实用技能培训和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传统工艺项目等适残新业态培训。鼓励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适时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暨展能节。〔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各乡镇(街道)〕 (七)多形式促进就业创业。全面执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严格依法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10%的比例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乡镇(街道)残疾专干原则上由残疾人担任。加大政府对企业接收残疾人就业补贴力度。采取“企业(合作社)+残疾人”模式,带动残疾人灵活就业。借助“互联网+”行动,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鼓励残疾人创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 四、健全残疾人多元化公共服务体系 (八)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培植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意识,强化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措施。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增值服务。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辅导。建立健全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各乡镇(街道)〕 (九)提升文化教育素质。开展文化服务进家庭“五个一”活动,引导残疾人参加“书香眉山·全民阅读”等公共文化活动,每五年举办一次“残疾人文化艺术周”和“残疾人运动会”。健全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全面提升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文广旅局、县残联,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十)强化权益保障。加快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公共停车场(区域)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对经济困难残疾人实行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依法妥善解决涉残利益诉求,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障残疾人各项权利。〔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资金融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十一)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每年召开两次县政府残工委工作会议,建立县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年度述职制度,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县性残疾人工作会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十二)深化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选优配强各级残联干部,参照其他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逐步提高专职干事、专职委员待遇,实现“乡乡有机构(设施)、村村有服务”。〔责任单位:县残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六、保障机制 (十三)强化考核督导。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目标绩效管理,重要涉残民生项目纳入党委、人大、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定期开展残疾人事业专题视察、调研活动。〔责任单位:县民生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县目标绩效服务中心,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十四)强化经费保障。县、乡财政按规定做好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每年将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年初预算。福利彩票公益金留本级使用的资金,每年按不低于12%比例用于残疾人事业。体育彩票公益金留本级使用的资金,每年按不低于8%比例用于残疾人体育事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十五)强化示范激励。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先进个人、单位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培塑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每五年评选表扬一批残疾人自强模范、残疾人工作及助残先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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