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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 ||||||||||||||||||
2022-07-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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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发〔2022〕8号
《仁寿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目录》涉及事项内容赋予乡镇后,从文件印发之日到2022年7月底前(第一批事项)及11月底前(第二批事项)为赋权培养期,期间由县级主管部门统筹乡镇执法力量开展培养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通过“传帮带”方式逐步形成乡镇自主执法力量。培养期结束后,县级主管部门不再行使赋权事项内容,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县级主管部门要与各个乡镇加强协调配合,统一本领域各赋权事项的具体实施流程、自由裁量权标准等,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确保基层接得住、用得好。 三、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要适时开展调研评估,主动掌握乡镇承接事项的运行情况,积极解决承接事项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县人民政府或上级相关部门研究。 附件:仁寿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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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仁寿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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