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仁寿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 ||||||||||||||||||||||||
2021-08-26 作者: 点击数: | ||||||||||||||||||||||||
|
||||||||||||||||||||||||
仁府函〔2021〕105号
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将文宫镇万长清民房、吴奉章民房和黑龙滩镇黑龙滩水库大坝三处建筑作为仁寿县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川建景园发〔2021〕36号)和《眉山市2021年度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要求及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有关规定,由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负责,做好新增历史建筑悬挂标牌、测绘建档、规划保护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共同做好全县历史文化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仁寿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仁寿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