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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
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6-12-2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6-000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6-12-28
 发布机构  仁寿县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仁府发〔2016〕4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为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县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建设健康仁寿,现将《仁寿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7日  

仁寿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建设健康仁寿,根据《国务院足球即时比分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精神,结合仁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形成全民健身人人参与、人人快乐、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风尚,使全民健身成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2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1万,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亿元。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务  

(三)大力弘扬体育文化。发挥体育独有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形成一批群众欢迎、形式多样、富有乐趣、充满正能量的体育项目文化,发扬体育文化精神,体现独有的教育功能和引领作用。大力倡导“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理念,弘扬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体育精神,鼓励创作、编辑体育文艺作品和科学健身知识丛书,努力挖掘打造具有仁寿特色的体育文化。树立仁寿全民健身榜样,宣传全民健身在健康仁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讲好仁寿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加强体育文化交流,广泛开展“结对子、种文化” “体育下乡”等主题活动,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  

(四)深入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常年开展群众基础好、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重点突出群众体育的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大力发展健步走、太极拳、骑行、登山、徒步、武术、游泳、球类、棋类、桥牌、健身舞(体育舞蹈、广场舞、排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滑翔、极限运动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重点扶持“迎春长跑”等赛事活动。每年举办群众性体育运动会不少于12次。  

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发挥网络、微信APP等新兴活动组织渠道的作用,完善业余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健身操(舞)、体育舞蹈等全民健身赛事体系。定期举办仁寿县运动会,支持各乡镇开展农民运动会,鼓励各行业各系统举办具有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创新激励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体育模式,吸引更多的职工参与体育锻炼,努力形成“一县一特色”“一行一品牌”。建立健全妇女健身站(点),引导妇女参加适合其特质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发展。  

突出加快发展足球运动。把建设足球场地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抓紧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的高中、初中、小学三级足球竞赛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部队等不同人群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仁寿县学校和业余足球联赛,各类型足球比赛,积极组队参加各级各类足球比赛,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模式,提高足球运动技战术水平,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推动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  

(五)着力改善健身场地设施条件。按照“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加大体育场地规划、建设力度。将公共体育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力争建设体育公园1个,在城北新城和视高镇分别建设1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乡镇要整合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新建、改建一批健身中心、健身苑、文体广场等便民健身设施。城市社区要积极利用空置场所、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建设可以开展足球、篮球、游泳、健身操等项目的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努力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构建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力争建成1个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室。县教育体育局要继续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制度,进一步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鼓励民营体育场馆对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  

(六)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职能。积极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龙头示范作用。加强县体育总会建设,带动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对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重点培育发展在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基层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社区,继续组织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每年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0人,到2020年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750人以上。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活动,带动更多人群加入科学健身行列。  

(七)统筹兼顾促进各类人群体育发展。着力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和重点人群、项目发展。结合青少年群体生长发育特点,开展各类以参与为主的青少年赛事活动,建立一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辅导站点、培训机构等,通过家庭、学校、校外机构三者的有效结合,帮助青少年结合自身的喜好,从小养成1—2个能够伴随成长、受益终身的体育爱好,进而推动青少年群体身心全面健康发展。重视老年群体的身心健康,各种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对老年人群提供便利和优惠,发挥老年体协作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参与、交流的学习培训班和赛事活动。研究探索健身、医疗、养老相互关联的养老保障模式。关注身体障碍人群的健身需要,注重设施的提供,加强培训能够服务身体障碍人群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研究与之相适应的健身器械、器材、健身与康复项目以及赛事活动。重视职工的体育锻炼,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率先恢复相应工前操或工间操的制度和要求,每天不少于1次;要发挥工会在保障职工健康权益方面的应有作用,定期开展有关赛事活动并组织人员进行体质测试,逐步改变中青年职工群体体质“亚健康”的状态。  

(八)加快体育休闲业发展带动全民健身消费。贯彻《四川省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37号)精神,加快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推动健身休闲行业通过连锁加盟和兼并重组方式做大做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户外运动基地、汽车露营地、徒步骑行驿站等户外运动设施。积极申办和承办省内外高水平体育赛事,开发体育赛事资源,精心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赛事。加强体育技能培训,优先发展体育基础设施、户外运动休闲、体育旅游等重点项目。推动全民健身与森林康养融合发展,有条件的乡镇要开展森林游憩、度假、疗养、保健、养老等活动,促进仁寿林业转型升级。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使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三、保障措施  

(九)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全民健身事业“三纳入”,切实履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县级部门、院校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仁寿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县全民健身重大事项。乡镇要相应建立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全民健身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支持、社会响应、智库介入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  

(十)落实各项政策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通过PPP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加大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县财政要加大对贫困地方和弱势人群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的扶持力度。全县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  

(十一)创新推动全民健身科学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继续完善县内两个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具运动处方,为群众科学健身服务。举办科学健身知识讲座,编辑科学健身知识资料,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提升科学健身水平。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把运动场馆设施、健身人群、健身指导、赛事活动等资源融为一体,打造全民健身信息化工程,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  

(十二)做好过程监管和激励工作。加强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参与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游泳等经营性高危险体育项目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监管。加强对政府投资修建的公益性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和器材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公众参加健身活动的安全。开展行政监督与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仁寿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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