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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2015-03-1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5-00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5-03-13
 发布机构  仁寿县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为做好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隐患排查、强化基础,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强化培训,治理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运输、工矿商贸、食品药品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达标的企业要持续改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激励政策。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深化“安信工程”,推进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由县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五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对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项目立项和改扩建、土地使用、贷款、融资和评优表彰等方面将安全生产诚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给予优先支持。对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实行禁入。 

3.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强化建设项目源头安全管理。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设施措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启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严格坚持隐患排查零死角、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的“三零”工作法,实施隐患常态化管理。建成全县统一的隐患排查自查自报信息系统。督促企业实施隐患排查、登记、上报、治理、监管、销号闭环管理。县财政要加大对公共安全隐患整治资金投入。严格重大危险源监控,规模以上企业隐患排查登记率达到100%,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5.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专家和专业服务机构在安全评价、教育培训、检测检验、安全科技推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指导服务作用。积极推广先进安全科技,强制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积极探索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企业制度。 

6.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高危行业企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县级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至少开展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演练事先不设方案,不预先通知,要在演练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7.由县安监局牵头,各级各部门配合,完成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二)充实安全生产基层。 

1.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各工业园区要理顺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落实专职监管人员,配齐监管装备,强化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乡镇安监所要建立完善辖区内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基础台账。推行重点工业乡镇、道路交通和水上安全重点乡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 

2.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继续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和民生工程。支持虞丞乡、龙正镇等2个乡镇启动开展省级安全社区建设;抓好大化镇、满井镇等2个镇省级安全社区建设,争取新建成2个省级安全社区。在已建成的文宫镇省级安全社区,实施持续改进项目。县财政、安监部门要制定安全社区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3.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综合业务培训、专题培训,着力培养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从严执法的监管执法队伍。要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转变工作作风,扎扎实实、脚踏实地推进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明确职责,积极推进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督执法机制,改善基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条件,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不断提高执法效果。各乡镇、园区负责辖区内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县安监局(县安办)是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机构),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工作协调。 

1.深化专项整治。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推进煤矿兼并重组。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按要求关闭不符合要求的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监管。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校车、建筑、特种设备、冶金、机械、旅游、民爆物品、水务、学校、商贸、森林防火、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2.深入推进“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开展“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活动,推行“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和治理煤矿、非煤矿山等11大行业8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四个一律”。每季度确定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辖区集中统一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3.加强职业健康监管。要按照《眉山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指标要求,加大职业病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现场警示和告知率,督促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足额配备合格劳动防护用品。以矿山采选、建筑施工、水泥生产、家具制造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严格落实“两检一报”。积极创新职业健康监管方式,试点政府购买职业健康技术服务。 

4.加强部门联动执法监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整治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依法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各类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 

5.加强社会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畅通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等渠道。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主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1.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公益性宣传,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景区“六进”活动。开展安全文化长廊、宣传栏、宣传画等阵地建设。 

2.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岗”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开展安全知识“小手拉大手”活动。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活动等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安全尽职企业、操作手、管理者、监管者三落实评选活动。开展全国全省“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 

4.鼓励支持机动车驾驶人协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活动,提高各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 

(五)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1.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在人、财、物和政策环境等方面保障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3.加强督查考核。县级纪委监察、组织、督查、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履职督查力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述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力度,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乡镇和单位以及监管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严格责任追究。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突破控制指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和部门实施“一票否决”。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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