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仁寿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 ||||||||||||||||||
2014-12-09 作者: 点击数: | ||||||||||||||||||
|
||||||||||||||||||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川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川府函〔2014〕19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双堡牌坊等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奎星阁等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县规划局、县文广新局及有关乡镇现场确定并标识清楚,明确保护责任;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 (一)双堡牌坊。 保护范围:南至以2号坊南缘为基线外延80米,北至以1号坊北缘为基线外延50米,东至以1、2号坊东缘连线为基线外延100米,西至以1、2号坊西缘连线为基线外延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二)牛角寨石窟。 保护范围: 牛角寨:西至44号龛至山顶向西延伸50米,北至41号龛外延100米,东至14号龛外延100米,南至18号龛外延100米。 坛神岩:南至梭石坡包顶,北至双埝塘边,东、西两边以73—89号龛为中心各延8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三)甘泉寺。 保护范围:正殿滴水线向东外延20米,向南外延20米;西以石狮、石象雕像连线为基线外延50米;右厢房后滴水线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四)能仁寺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东以1号龛外延50米,南以13号龛外延15米至晒坝,西以27号龛外延50米,北以造像北延伸至岩顶再外延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五)冒水村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东以1号龛外延80米,南以3号龛外延80米,西以8号龛外延80米,北至以石包脚外延8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 (一)奎星阁。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至大门阶梯外10米,向南、西、北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二)叶家祠。 保护范围:北至石寨门下岩脚外延10米,东、西、南以叶家祠房屋滴水向外延伸3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三)观音堂崖墓群。 保护范围:M4向东沿岩壁外延50米,M1向西沿岩壁外延50米,M2至岩脚向南外延50米,北至山顶向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四)洞子山崖墓群。 保护范围:东、西两面以各墓的连接线向东、西各延伸20米,南以M1、M23的连线,北以M11、M10连线向南、北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五)仁寿天主教堂。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南、北外延5米,向西以大门向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六)潘文华旧居。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外延100米,向南、北、西外延30米。 (七)黑龙滩农田水利工程。 保护范围: 两河坎渡槽:东、西以槽口外延30米,南、北以槽身外延20米。 八角田渡槽:南、北以槽口外延30米,东、西以槽身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八)两岔河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35号龛向东外延13米,1号龛向南外延50米,17号龛向西外延50米,33号龛向北外延50米至蛤蟆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5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