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仁寿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批次)保护范围的通知 | ||||||||||||||||||
2023-11-08 作者: 点击数: | ||||||||||||||||||
|
||||||||||||||||||
仁府发〔202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吊脚楼摩崖造像等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予以公布。请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仁寿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批次)保护范围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仁寿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批次)保护范围 (共5处) 一、吊脚楼摩崖造像(文宫镇长虹村) 保护范围:东南方向以公路内侧边沿为界,东北方向、西北方向、西南方向均以造像为基点外延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二、下寺摩崖造像(虞丞乡柏柳村) 保护范围:以造像为基点向四周外延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三、三峨山摩崖造像(始建镇营山社区) 保护范围:南面以造像为基点外延10米,东面、西面、北面分别向外延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四、大化冯家大院(大化镇正义村) 保护范围:西面以墙基为界,南面以垮塌后遗存的墙基为界,东面以墙基为基点外延10米,北面以墙基为基点外延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五、杨汝岱宅(汪洋镇大勇社区) 保护范围:东南方向以墙基为基点外延5米,东北方向以墙基为界,西南方向以墙基为基点外延20米,西北方向以墙基为基点外延7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