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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 ||||||||||||||||||||||||||||||||||||||||||||||||||||||||||||||||||||||||||||||||||||||||||||||||||||||||||||||||||||||||||||||||||||||||||||||||||||||||||||||||||||||||||||||||||||||||||||||||||||||||||||||||||||||||||||||||||||||||||||||||||||||||||||||||||
2023-12-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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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发〔2023〕11号
《仁寿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仁寿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总体要求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面临形势 第三节 指导思想 第四节 基本原则 第五节 发展目标 第二章 体系构成与资源配置 第一节 体系构成 第二节 床位资源 第三节 人力资源 第四节 技术资源 第五节 设备资源 第六节 信息资源 第三章 构建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 第一节 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第二节 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第三节 强化疫情和公共卫生救治体系 第四节 健全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第四章 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第一节 打造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标杆 第二节 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第三节 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第四节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第五章 打造特色突出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第一节 建设一流县级中医医院 第二节 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第三节 发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 第四节 完善中西医结合服务体系 第六章 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第二节 持续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第三节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第四节 强化心理和精神卫生体系 第五节 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第六节 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第七节 积极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第八节 加快建设采供血服务体系 第七章 加快建设高质量支撑保障体系 第一节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第二节 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第三节 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 第四节 提高卫生健康监管效能 第八章 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落实投入保障 第三节 动员社会参与 第四节 严格监测评估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全县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眉山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仁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仁寿2030”行动纲要》和《仁寿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总体要求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县医疗卫生投入不断增加,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医疗卫生资源持续增长,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状况不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3岁,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截至2020年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共计635个,其中医院2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1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463个,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4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增长到2.56人、2.8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到3.12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成功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建成省级重点专科5个、市级重点专科7个,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大幅增加。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巩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取得重要进展。新冠疫情得到快速、有效处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经受住了考验、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医疗卫生体系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公共卫生体系短板凸显,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不足,“平急”快速转化不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短缺,结构不合理,卫生人力短板突出,基层服务能力依然薄弱;医疗卫生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机构之间衔接协作机制不健全,“医防”缺少有效融合。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全面建立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仁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带来新机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建设等系列国省战略叠加,为推进仁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坚持“融入成都、改革创新、开放发展、稳中求进”强县方略,做强“12345”战略支撑,强力实施“中强、北上、东进、西融、南联”空间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眉山城市副中心,将为仁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职业健康等问题不容忽视,多重疾病威胁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带来新挑战。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重、全面三孩政策的实施,老年健康、妇幼健康、普惠托育等健康需求将持续增加,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出新要求。 第三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眉山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健康仁寿建设,以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卫生健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补短板、提质量、增效能,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全面建设与仁寿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在新征程上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仁寿新局面提供坚实健康保障。 第四节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共建。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领导责任、投入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满足全县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规划。以满足城乡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统筹全县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坚持盘活存量、发展增量、提高质量,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数量、规模、布局,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 ——坚持关口前移,平急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和投入力度,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重大疾病早期防控。立足平时需求,充分考虑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防控需要,完善设施设备标准,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 ——坚持重心下沉,优质均衡。以基层为重点,推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推进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间、区域间、人群间的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异,让更多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支撑。深化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药品采购、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等政策的协同,强化人才、信息、监管等支撑,形成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五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全县医疗卫生体系整合化、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能力现代化,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现代化的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县疾控中心达到三级乙等疾控机构标准,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显著提高。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基本建立,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明显提升。急救体系、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紧急医学救援体系不断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处置能力显著提升。 ——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标杆。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得到强化,建设富加、汪洋、禾加、文宫、钟祥、彰加7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力争4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创建9个基层临床特色科室。 ——特色突出的中医药体系更加健全。县中医医院巩固“三甲”创建成果,力争创建7个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综合服务能力位居全省县级中医医院前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实现全覆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50%以上。 ——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断增加,建设1个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12个普惠托育机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强化,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新建县老年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心理和精神卫生体系得到强化,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职业健康、健康促进与教育、康复医疗、采供血等全周期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表1 主要发展指标
注:医院床位含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 第二章 体系构成与资源配置 第一节 体系构成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组成。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等。全县设置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120指挥中心等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分为公立医院(包含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全县设置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2个县级公立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作用,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血液透析等独立设置机构和护理机构、康复机构、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 第二节 床位资源 合理配置床位资源。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控制在1000张以内,专科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适当调整。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开展医养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7张左右。 持续优化床位结构。科学测算、合理配置治疗性床位,增量或转型床位优先向传染、重症、肿瘤、精神、康复、护理等紧缺领域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重症床位数达到0.1张,每千人口康复病床达到0.34张,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数达到0.5张,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不少于0.66张。 提高床位使用效率。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比例,到2025年,全县床人(卫生人员)比不低于1:1.3。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改进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床位和护士实行统筹调配。推动三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级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医院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原则上,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综合医院,不再新增床位。 表2 “十四五”期间县办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表
第三节 人力资源 公共卫生人员配置。加强疾控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心理和精神卫生人员等公共卫生人员配置,到2025年,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8人,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4名,每10万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名。急救中心(站)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服务人口、工作量和任务等因素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医疗机构人员配置。不断提高医生和护士配置水平,增加短缺人才供给。合理设置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岗位。承担临床教学、医学科研、支援基层、应急救援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适当增加人员配置。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85人(其中中医类别0.7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8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增长到0.54人。 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配置。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到202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9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医务人员结构应能满足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第四节 技术资源 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机构类别和等级要求,分类分级进行技术配置。聚焦严重危害健康的重大疾病、多发病、职业病、慢性病等,统筹和优化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布局,重点加强心脑血管、肿瘤、重症、儿科、老年医学、麻醉、影像、精神、创伤、传染病、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高水平专科体系。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到2025年,全县力争建设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重点专科13个。 第五节 设备资源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与承受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等级要求、医学科技进步与学科发展等,坚持资源共享与阶梯配置,引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合理配置适宜设备。设备配置以大型医用设备为重点,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许可证管理制度。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设备配置。加强急救车辆和装备配备,重点配置负压救护车。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救护车。 第六节 信息资源 加快数字健康发展,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卫生健康行业融合应用。积极稳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上云”,建设覆盖23家基层医疗机构(18家乡镇卫生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家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的区域云HIS信息平台。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推动医疗健康大数据深度应用。推动县域电子病历和基层医疗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老年健康等信息、采集设备信息、可穿戴设备标准化信息等全部归集入健康档案。加快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 第三章 构建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 第一节 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健全以县疾控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强化疾控体系建设。加快县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省、市疾控中心的业务指导,全面提高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能力,建成三级乙等疾控机构。县疾控中心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履行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专科疾病防治机构负责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专科疾病防治规划、建立专科疾病防治协作网络、拟订防治标准规范、推广防治适宜技术和管理模式等。 全面提高防控水平。实施县疾控中心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设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到2025年,全县建设11个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以县疾控中心实验室为主体,构建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实验室参比体系。强化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核定县疾控中心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县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适当提高职业健康等工程技术人员比例。加强疾控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完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本机构疾病报告、就诊者和家属健康教育等工作,协助开展疾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接受县疾控中心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强县疾控中心对医疗卫生机构疾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按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政策。 第二节 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建立健全以县疾控中心为主体,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打通并强化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协同,实现传染病报告信息实时直报和患者就医症状信息直接抓取。建立县疾控中心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等哨点作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监测预警系统。拓展信息报告渠道,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完善新发未知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 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等环节职责清晰、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其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应急指挥平台。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动态修订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提升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和约束性。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 第三节 强化疫情和公共卫生救治体系 强化急救站点、传染病医院以及紧急医学救援站点建设,增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患者转运和集中救治能力。 加强急救体系建设。健全以县人民医院为主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支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补充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以仁寿“5678”综合交通网络为基础,按照“城市地区服务半径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要求,增设2个急救站(点),全县急救站(点)达到20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完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基础条件,接收急诊病人和急救机构转运的伤病员,提供急诊医疗救治,并向相应科室或其他医院转送。突发事件发生时,接受所在地急救机构指挥调度,承担现场急救和转运任务。加强县120指挥中心建设,完善覆盖全县的紧急救援网络平台,实现全县统一调度指挥。依托智慧仁寿平台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智慧化云平台,与县健康信息平台、二级以上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联通与共享。 强化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加快完善县级传染病救治网络,加强县二峨山医院(传染病医院)建设,加快建设禾加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彰加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钟祥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龙正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加强县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加强急诊、重症、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血管、护理、康复等专科能力建设。在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全县能迅速开放的传染病病床数不低于100张。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和服务人口较多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标准化的发热门诊,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标准化的发热诊室(哨点),设置平急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并储备必要的消毒防护物资,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 完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强化紧急医学救援站点建设,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患者接收救治能力。建设一支不少于20人的县级医疗应急小分队(背囊化快速反应分队),由紧急医学救援、卫生防疫、中毒处置、心理救援等若干个基本作战单元组成,满足各类较大及以下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和重大突发事件先期处置需求。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提高灾害事故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 第四节 健全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以县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为主体,完善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发挥独特作用。加快补齐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短板,加强县中医医院感染科、肺病科、发热门诊、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室等建设,县中医医院能够发挥重大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功能。强化乡村、社区疫情中医药防控,推广行之有效的基层中医药防治方案。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和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及技能培训。充实公共卫生队伍中的中医药人员力量,建立中医药疫病防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骨干人才库。加强中医药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建立中医药第一时间介入、全程参与的应急响应机制。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完善中西医协同救治工作机制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推广实施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的中医药应急救援模式。
第四章 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以满足县域城乡居民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加快补齐县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促进社会办医协调发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实现一般病在县域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 第一节 打造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标杆 以建立“立足仁寿,辐射周边,省内闻名”的县级综合医院为总体目标,积极引进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的技术指导,深化与眉山市人民医院的合作,全力打造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标杆。以满足城乡居民就医需求为导向,加快补齐专科能力短板,重点提升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和感染性疾病的专科疾病防治能力,有效落实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肿瘤防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形成与县域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联动,开展肿瘤、慢性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连续性;依托微创介入中心,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技术合作,开展肿瘤、外周血管、神经等领域的介入诊疗;依托麻醉疼痛诊疗中心,积极推动围手术期急性疼痛治疗,开展手术室外的麻醉与镇痛治疗,不断满足患者对诊疗舒适性的新需求;依托重症监护中心,提高重症救治水平,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进一步强化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落实诊疗规范,提升抢救与转运能力,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高重大急性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 第二节 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仁寿县城市发展规划,将医疗卫生服务融入城镇化发展战略,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重新选址并合理布局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衡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服务供给可及性。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社区医院,到2025年,力争建成1个社区医院。每个建制乡镇办好1个达标卫生院,统筹优化乡镇卫生院分院和延伸医疗点布局,建强建优主院区,做优25个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办好1个标准化卫生室,做实259个标准化村卫生室。 建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富加、汪洋、禾加、文宫、钟祥、彰加7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打造成片区医疗救治中心、急诊急救中心、人才培训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公共卫生示范中心、有效分担县级医院部分功能任务,缓解群众“看病远、看病难”问题。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医疗能力提升行动,完善CT、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胃镜、急救型救护车等设备配备。支持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创等达标,力争到2025年,富加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汪洋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启动二级综合医院创建,禾加、文宫、钟祥、彰加4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达到二级医院水平。 规范建设一般乡镇卫生院。完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提升装备配备标准,全部配齐DR和彩超,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补齐急救设备和配备急救车辆。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支持拓展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推动乡镇卫生院开展常规手术,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到2025年力争25%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一、二级手术,100%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60种常见病种。 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加强村卫生室能力建设,强化其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拓展符合其功能定位的医疗服务。分类推进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配齐常规诊疗设备设施,重点配备康复、理疗和氧疗设备,拓展中医、康复等特色医疗服务,提升疾病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重点支持山区、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室能力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村卫生室配备远程医疗和急救设备,提升危急重症病人的初级现场急救和转诊能力。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到2025年,力争4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富加、汪洋、禾加、文宫、钟祥、彰加、龙正7个镇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及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保健等服务为重点,建设一批水平高、质量优、带动力强、群众满意的基层临床特色科室,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诊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到2025年,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至少建有1个省级基层临床特色科室。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县人民医院牵头,以其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为成员,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到2025年,在县域内分片区打造6个医疗中心,与辐射乡镇建立成紧密型医联体,构建县域内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联合体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逐级下沉,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表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特色科室创建计划
第三节 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非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健康服务模式。引导促进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等第三方独立设置机构发展。支持高水平民营医院跨区域举办全科医疗、专科医疗、中医药、康复、护理等机构,实现品牌化、集团化发展。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满5年的医师按规定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加入县域医共体。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提高诊疗服务能力。 第四节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推进分级诊疗。建立分级诊疗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相关疾病诊疗中的职责分工、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形成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加强优质专科资源对基层倾斜力度,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转诊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对上转患者优先接诊,并及时向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送诊疗信息。规范有序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健全科学管理制度和利益引导机制。积极推动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为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促进学科协作。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建立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为住院患者提供多学科诊疗服务。鼓励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促进专科协同发展,提升疾病综合诊疗水平。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 强化平急转换。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等机制。健全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和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平急”转化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相关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 加强防治结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优化服务内涵,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提升慢病医防融合能力。鼓励县妇幼保健院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提高防治结合水平。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
第五章 打造特色突出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县级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力争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第一节 建设一流县级中医医院 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巩固县中医医院“三甲”创建成果,力争综合服务能力位居全省县级中医医院前列,成为中医特色突出的县级中医医院。统筹一院两区发展,建设智慧医院、数字化医院。完善儿科、老年病科、病理科、感染性疾病科等科室设置,强化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做强特色优势专科,力争建成心病科等2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脾胃病科等5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 第二节 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十四五”提升工程,推进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补齐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缺口,推进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促进中医馆提档升级,支持15%以上基础好、服务量大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强化内涵建设。深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建设,提升乡村医生运用中医药技术能力,力争所有的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50%。 第三节 发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重点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和医养结合机构。引导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错位发展,支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提升社会办中医质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突出特色和品牌,打造一流就医环境,提供一流中医药服务。实施传统中医诊所惠民行动,支持公立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参与传统中医诊所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 第四节 完善中西医结合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服务体系,促进中西医结合和多学科协同融合发展。加强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中医科室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设施配置水平,全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设置标准化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鼓励县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强化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鼓励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针对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共同研究制定“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对医院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其具备本科室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健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机制,提升基层中医和西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
第六章 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托育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县级综合托育中心、托育服务机构、托儿所幼儿园托班、社区托育点、工作场所(单位)托育点等。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打造社区普惠托育点。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增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创建活动,支持创建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建设工作场所托育点。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发展“互联网+托育服务”,开展在线父母课堂、育儿资讯等服务。到2025年,全县建设1个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12个普惠托育机构,全县总托位数达到4200个,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第二节 持续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健全以县妇幼保健院为主体,以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为支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政府主导、布局合理、功能健全、上下联动、管理规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妇幼健康服务需求。 建设全省一流的县级妇幼保健院。强化县妇幼保健院内涵建设,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打造成区域妇、产、儿健康服务中心和西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县级妇幼保健院。加强与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省妇幼保健院以及成渝地区高水平妇幼保健机构合作,积极争取业务指导和人才培养,重点提高危急重症与疑难疾病诊治能力。完善四大部间的协作与转介,全面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大保健服务。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力争新生儿科创建省级妇幼特色专科、儿科创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大力发展特色优势,突出妇幼保健与中医特色。 建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依托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建立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动实现全县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稳中有降。全县至少建设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强化设施设备配备及医务人员培训。 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县妇幼保健院具备产前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资质,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逐步构建新生儿先心病筛查服务网络。 健全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完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等县级医疗机构儿科建设,提升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0.87名、床位增至2.50张。以县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夯实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配备医师从事儿童保健服务。 第三节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以县老年医院和县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主体,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为基础,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服务。 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新建县老年医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强化老年医学相关人才储备。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增设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增加床位数量。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加强老年友善机构建设,85%为老年人服务的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强化老年健康服务。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模式。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院等以及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指导、健康风险指导、心理支持和就诊转诊建议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打造品牌连锁服务机构。推进护理站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照护服务机构等同步设置、配套建设。稳步扩大安宁疗护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和定位,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 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医疗机构,开展老年病、康复、护理、中医药和安宁疗护等服务。进一步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鼓励农村地区通过托管运营、毗邻建设、签约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医养资源共享。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第四节 强化心理和精神卫生体系 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立以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和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县疾控中心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建设,充分发挥精神卫生专科特色。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100%设立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鼓励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社会办医机构开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争取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县、乡建立“远程诊疗”模式。到2025年,县精防机构至少有5名专职精防管理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有1名专(兼)职精防管理人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经过精神卫生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全科医师。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依托社区服务机构,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建设高水平县级精神卫生保健院。加强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建设,创建二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根据医院业务发展与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更新医疗设备,基本满足精神卫生服务需求。深化与华西医院合作,做好做优华西网络医院,常态化推进三级甲等医院精神专科专家来仁寿坐诊。到2025年,精神卫生工作人员达到140名以上,其中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5名以上,护士(护工)达到115名以上,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基本满足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派医护人员进修和专科培训,开展转岗培训和规范化培训,提升整体医护水平。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心理评估、咨询辅导等服务。建立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对城乡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心理和躯体疾病多学科联络会诊制度。到2025年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第五节 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网络,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加强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控制、职业病康复救治能力建设。鼓励县疾控中心取得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验检测、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估能力。推动专业技术人员占机构人员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职业健康检查中心按需要配置执业医师、护士、其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至少配置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依托县人民医院构建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积极开展职业病救治。鼓励尘肺病等职业病人数量多的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职业病患者康复工作。 第六节 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场所建设,建设一批健康教育特色基地。鼓励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暂不具备条件的确定具体科(室)负责相关工作,接受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每个机构至少配备2名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加强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建设,强化健康教育力量建设,承担健康促进与教育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政策宣传、健康科普传播等工作。医院健康教育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向患者及其家属传播健康知识,针对患者开展个体化的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向辖区居民普及健康知识。 第七节 积极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以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为主体,以基层医疗机构等为基础,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县至少有1个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强化康复医疗服务供给。支持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具备为妇女儿童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复医学科(门诊),加强基层康复医疗专科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康复水平。到2025年,力争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分别达到8人和12人。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承担辖区内康复医疗学科建设、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研究成果推广等任务,发挥引领辐射和帮扶带动作用。二级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鼓励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 第八节 加快建设采供血服务体系 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加大采血点、储血点建设,提高血液供应能力,满足临床用血需要。加强采血点建设,强化现有献血屋建设,在城区增加1个固定献血点,稳步提高血液采集量。对流动采血车、送血车出行和停放提供支持。加强县人民医院储血点建设,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第七章 加快建设高质量支撑保障体系 第一节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自主权。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完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选优配强县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县妇幼保健院、县精神卫生保健院等按规定获得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 完善人事薪酬制度。按规定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编制员额制管理,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推动在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落实分配自主权。深化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改革,优化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科学量化绩效考核指标,绩效工资分配向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完善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合理保障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水平。逐步探索实施“县聘乡用、乡管村用”,按规定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 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及省际区域联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落实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鼓励县域医共体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监测与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机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提升药品短缺应对处置能力。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探索以慢性病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推进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创新慢性疾病支付方式,实施慢性病、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及医养结合、家庭病床等按床日付费,促进急慢分治。建立符合条件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支付机制,促进医保基金向基层倾斜。完善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下转患者不再重新计算起付线,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普通病、常见病患者合理降低报销比例。完善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 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门诊共济保障,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逐步将结核病、丙肝等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保障。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疫情、灾害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医保基金预付、结算制度,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政策,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要求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质量,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落实工伤医疗异地就医结算。 第二节 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补短工程。坚持增量提质、均衡发展策略,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选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骨干分期、分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培训医疗业务技术和公共卫生技能,每年进修人数不低于50名。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增加中医类别医生数量。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5%左右,逐步形成以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全科专业为特色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 实施公共卫生人才扩容工程。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定期开展对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卫生应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在岗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县疾控中心骨干人才培养,选拔培养指挥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大数据分析、院感控制和风险沟通等方面的专业骨干,到2025年,县疾控中心培养不少于1名具有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监督人员结构,支持卫生健康监督人员通过在职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实施医疗服务人才提能工程。提高医师队伍的数量和素质,优化医师的结构和分布。加强对医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对现有卫生人才的存量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邀请省级学科带头人通过对口帮扶、现场教学、讲座授课、疑难病例分析等“传帮带”形式,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学术人才、骨干医师、青年创新型卫生技术人才,每年参培人数不低于6000人次。多渠道灵活引进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检验、影像、麻醉、临床医学、中医学等急需紧缺人才。发展和壮大护士队伍,大力建设药师队伍,加强药师配备使用。到2025年,力争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2800人、3200人。 实施高层次人才汇聚工程。深入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培养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分类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创造条件吸引优秀人才扎根仁寿,鼓励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取得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到2025年,力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研究生人数分别达到90、600、150人。 第三节 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 推动县域卫生健康信息联通。推进仁寿县“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全员人口数据库、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基础资源数据库四大核心数据库,惠民、慧医、慧政三大类主题应用,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标准体系两个体系,全面整合利用现有卫生信息系统资源,建立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信息平台,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建设仁寿县整体医疗卫生专网,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全县卫生系统信息化网络体系。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快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和临床数据中心建设,切实提升医疗服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公立医院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4级水平,其他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3级水平。大力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建成3星智慧医院,汪洋、富加2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争创智慧医院。提升基层机构医疗信息化水平,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不断改善居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依托县人民医院建立远程医学中心,开展远程门诊、远程会诊、远程诊断等服务。 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以创新医疗卫生、健康管理生态圈建设为核心,依托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应用,通过仁寿卫生健康云居民端APP建设,以全民健康服务应用需求为业务驱动,发展N个便民惠民应用,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的统一服务“入口”,提供主题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医疗健康服务,推进面向全人群的健康档案调阅查询、互联网诊疗服务、预约挂号服务、移动支付服务、健康知识科普、健康画像与评估、移动随访服务、便民健康服务。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线上线下数据共享和业务无缝衔接,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和慢病居家管理,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建成互联网医院。 第四节 提高卫生健康监管效能 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加快卫生健康监管领域信息化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的镇全部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实施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工程,打造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巡查监督。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章 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把制定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作为对卫生健康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健康仁寿建设任务要求。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协同,推动规划发挥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作用。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机构编制、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医疗保障等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编制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进行调整。县发改局要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并落实基本建设投入。县委编办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县财政局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县医疗保障局要加快支付方式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节 落实投入保障 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在疾病前期因素干预、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和重点疾病防治等方面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和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全面加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责任,落实对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精神保健院等的投入倾斜政策。 第三节 动员社会参与 结合推行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全面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完善县疾控中心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夯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强化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相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学校按规定设置保健科(卫生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形成全民健康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第四节 严格监测评估 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监督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做好重点任务分解,将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年度监测分析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科学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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