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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下半年仁寿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第二批)优秀人才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4-11-2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73/2024-001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1-20
 发布机构  仁寿县人社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第二批)优秀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将2024年下半年仁寿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第二批)优秀人才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引进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2024年11月24日(星期天)上午7:30前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二段45号)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并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到集中地点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体检。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6219203。

附件:1.2024年下半年仁寿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第二批)优秀人才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附件1:2024年下半年仁寿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第二批)优秀人才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附件2:体检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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