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一、项目名称
仁寿县2020年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二、资金来源
本次下达我县中、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09万元,一是《关于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45号)下达我县21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0万元(定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省级资金1943万元(其中资产收益100万元);二是《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部分)的通知》(川财农〔2020〕49号)下达我县奖励资金300万元;三是《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20〕33号)下达我县市级资金5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56万元。
三、资金分配
按照中省市文件要求,围绕发展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增加贫困户收入,结合生猪稳产保供等因素确定资金分配方案。本规划资金重点用于易地搬迁聚居点产业发展、资产收益扶贫、贫困户产业增收发展项目(重点支持生猪等养殖业)、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
(一)产业直补1715.075万元(含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16.3万元)
板桥镇、宝飞镇、宝马镇、北斗镇、慈航镇、大化镇、方家镇、富加镇、高家镇、贵平镇、禾加镇、黑龙滩镇、怀仁街道、龙马镇、龙正镇、禄加镇、满井镇、藕塘镇、普宁街道、青岗乡、始建镇、视高街道、汪洋镇、文宫镇、文林街道、谢安镇、新店镇、虞丞乡、彰加镇、钟祥镇、珠嘉镇31个乡镇422个村的8689户贫困户中实施,规划养殖牲畜394606(头、只),其中,养牛148头、养羊2336只、养猪9457头;新规划养殖小家禽382665只。补助标准为:牛、猪0.1万元/头、羊0.05万元/只,家禽0.05万元/30只。
(二)基础设施预计1693.925万元(含安置点产业道路194万元、基础设施1499.925万元)
1.安置点产业道路。在珠嘉镇-志气村规划3米宽,1.5公里产业道路,补助资金48万元;满井镇-兆嘉社区规划3.5米宽,1.3公里产业道路,补助资金49万元;方家镇-柳河村规划3米宽,1.5公里产业道路,补助资金49万元;藕塘镇-李坝村规划3米宽,1.5公里产业道路,补助资金48万元。4个镇4个村合计规划硬化产业道路5.8公里,补助资金194万元(另安排16.3万元规划直补到户产业)。测算标准:产业道路硬化(3米)33万元/公里,产业道路硬化(3.5米)38.5万元/公里(具体建设规模最终以勘测设计为准)。
2.产业发展道路。在藕塘镇白坝村、齐心村、八井村、农旺社区、前卫村、赤卫村、豆缝社区7个村规划黑化道路3公里。测算标准:产业道路黑化(6.5米)500万元/公里(具体建设标准最终以勘测设计为准)。
(三)资产收益扶贫100万元
在藕塘镇明珠村实施,参照德康项目建设高标准养殖单元1个。
四、实施主体
产业直补和基础设施建设以项目所在镇(乡)作为实施主体,资产收益以藕塘镇明珠村作为实施主体。
五、实施方式及程序
(一)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1.农户申请。乡镇按照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要求,发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村委会书面申请。
2.入户调查。各乡镇指导村“两委”根据贫困户申请,逐户调查摸清产业发展具体需求,对照补助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以村为单位填报《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规划表》。
3.编制方案。各乡镇指导村“两委”以村为单位编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初步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4.民主审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本村的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一事一议决议书”报镇(乡)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同时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5.足球即时比分。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项目所在镇(乡)、村(社区)负责对项目补助标准、实施对象、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6.检查验收。项目按照贫困户申请、乡村两级检查验收并公示程序进行。
7.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以户为单位直补到户。
(二)精准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
1.县政府审批。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依据省下达资金额编制实施计划报县政府审批。
2.下达计划。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下达项目计划到相关乡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市县级主要媒体公告公示资金项目情况。
3.项目立项。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相关乡镇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发改局申请立项。
4.编制方案。相关乡镇政府按规定招标或采购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并组织设计文件审查后,将项目设计资料和审查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批复。
5.预算财评。乡镇政府将设计编制的预算送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
6.招标管理。凡单项资金达到招标或采购标准以上的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相关乡镇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和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7.合同签订。相关乡镇政府严格按规范合同文本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责。
8.施工管理。相关乡镇政府将项目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后,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理;乡镇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资料收集归档,并严格把关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9.项目初验。项目竣工后,由各乡镇政府组织村组干部、群众代表、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初验,验收合格后汇编验收资料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终验。
10.项目终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设计、施工、监理等对工程项目进行终验。
11.项目审计。终验合格后,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并在终验后三个月内将项目竣工资料送县审计局审计。
12.移交管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乡镇政府与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及时办理移交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精准到户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按照《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方案》(仁农发〔2019〕107号)要求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总体规划、指导监督、检查验收、资金管理等工作。
乡镇、村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宣传发动、入户调查、方案编制、组织实施、乡村两级的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进度要求
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检查验收和资金拨付。
(三)资金保障
整个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勘察、设计预算、监理等经费控制90万元以内据实解决。
附件:1.仁寿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分镇汇总表
1-1.仁寿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分村汇总表
2.仁寿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汇总表表
2.1-2.5仁寿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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