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范群辉)

2021年09月28日    来源:

编号:202109280403)

 

范群辉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107074 

范群辉 

? ?

136.36 

住宅 

文林镇平安大道775号1幢1单元-1层1号 

?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群辉 

2021年9月28日 

上一条:仁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1年仁寿县下半年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蒋淑英)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