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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1年仁寿县下半年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2021年09月28日    来源:

 

按照四川省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安排,为有序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1〕7号)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我县将于2021年10月8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仅限全日制2021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在仁寿县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    

(二)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仁寿县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仁寿县行政区域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三)驻仁寿县行政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三)考试合格证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四)普通话要求    

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仁寿县行政区域内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成功后自行前往医院体检。    

三、认定范围    

向仁寿县行政审批局申请的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10月29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二)现场确认:    

时间:11月1日—11月5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过期不予受理。    

地址: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8-36215977。    

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仁寿县行政审批局4楼社会事务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所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为同一张照片,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户籍所在地为仁寿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为仁寿县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6)体检表原件(需与附件一致),申请人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现场确认时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交材料。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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